2020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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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2020-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7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唐凯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存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经与股东确认,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股份累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9月7日,何巧女女士共持有本公司866,986,70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28%。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被冻结股份数为866,986,704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28%。

截至2020年9月7日,唐凯先生共持有本公司154,012,147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4%。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累计被冻结股份数为154,012,147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4%。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经了解,因向纪献磊、魏绍娟借款约1.8亿元,唐凯先生将其持有的4265万股股票质押给黑龙江省壹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现该笔借款产生纠纷,何巧女女士及唐凯先生所持有的股票被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三、其他情况说明

1、该笔借款有4265万股股票质押作为担保,担保较充分。何巧女女士和唐凯先生正在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妥善解决相关借款纠纷。本次股份被冻结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