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6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出售振江股份基本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5月7日、8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拟出售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公告编号:2020-029)及《关于出售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立”)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出售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振江股份”,股票代码:603507,以下简称“振江股份”)合计不超过7,684,284股股份,公司控制企业上海鸿立华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立华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出售持有的振江股份合计不超过2,561,428股股份。上海鸿立、鸿立华享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已出售持有的振江股份股份有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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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上海鸿立减持计划时间(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9月13日)已满6个月,鸿立华享减持计划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11月24日)尚未届满。
二、本次拟出售振江股份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上海鸿立将继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按市场公允价格出售持有的振江股份合计不超过2,561,428股股份,不超过振江股份总股本的2%,出售期间为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4月13日。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振江股份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上海鸿立、鸿立华享及其管理人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鸿新”)管理的合伙企业当涂鸿新文化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其合计出售振江股份的具体股份数须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审议表决程序
根据公司、上海鸿立与拉萨鸿新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及鸿立华享与拉萨鸿新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下简称“上市”)的项目,拉萨鸿新应在上海鸿立、鸿立华享所持已上市项目公司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公司和上海鸿立、鸿立华享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期限内尽快出售所有已解除限售的股份,且公司委托授权拉萨鸿新决定单次出售上海鸿立、鸿立华享合计持有的任一已上市项目公司股份涉及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实际出售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依据。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委托管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本次投资项目退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等。
(四)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上海鸿立拟继续出售振江股份的股份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振江股份成立于2004年3月1日,于2017年11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目前总股本12,807.14万股。截至2020年9月15日,振江股份收盘价31.12元/股。截至2020年8月31日,上海鸿立本次拟出售的振江股份2,561,428股,应分摊的初始投资成本为605.31万元、按权益法核算已确认的损益调整为1,158.04万元、其他权益变动为1,496.24万元。
本次上海鸿立拟出售的振江股份不超过2,561,428股,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六)出售价格
本次上海鸿立出售振江股份不超过2,561,428股股份的最终价格由受托管理方拉萨鸿新决定,出售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依据。
三、出售振江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上海鸿立已出售持有的振江股份部分股份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约4,700万元,对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出售振江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