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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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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0-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73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招商银行南山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61,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35天、94天、35天、57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全部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8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旺转债”)97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9.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6,29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7月12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7102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0转债”)1,7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95.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75,904.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8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69号《验资报告》。

3、截止2020年6月30日,景旺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公司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近日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申购了“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注: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2.70000%(年化),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2.90000%(年化),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1.15000%(年化)。到期观察日是指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即2020年10月12日。第一重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335美元”至“期初价格+120美元”的区间范围(不含边界)。

2.公司近日向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申购了“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注: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大于或等于基准值加5.25,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5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小于基准值加5.25,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3.50%】(年率)。

3.公司子公司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景旺”)近日向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申购了“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注: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大于基准值减0.0058,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5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小于或等于基准值减0.0058,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3.15%】(年率)。

4.公司子公司珠海景旺近日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申购了“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注: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2.70000%(年化),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2.90000%(年化),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1.15000%(年化)。到期观察日是指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即2020年11月6日。第一重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335美元”至“期初价格+120美元”的区间范围(不含边界)。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珠海景旺于2020年9月9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申购了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并完成了交割,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35天,委托认购日为2020年9月9日,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9月9日,到期日为2020年10月14日。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招商银行向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存款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存款到期日,招商银行向存款人归还100%购买金额和应得的利息,如遇节假日顺延。

2.公司于2020年9月9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申购了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20201375H】(机构客户)”理财产品并完成交割,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94天,委托认购日为2020年9月9日,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9月11日,到期日为2020年12月14日。本结构性存款到期或提前终止时,一次性支付所有产品收益并全额返还产品认购本金,相应的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即为收益支付日和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

3.江西景旺于2020年9月1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申购了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20201381H】(机构客户)”理财产品并于9月14日完成交割,投资金额为11,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35天,委托认购日为2020年9月11日,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9月14日,到期日为2020年10月19日。本结构性存款到期或提前终止时,一次性支付所有产品收益并全额返还产品认购本金,相应的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即为收益支付日和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

4. 珠海景旺于2020年9月14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申购了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并于当日完成交割,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57天,委托认购日为2020年9月14日,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9月14日,到期日为2020年11月10日。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招商银行向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存款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存款到期日,招商银行向存款人归还100%购买金额和应得的利息,如遇节假日顺延。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银行将本产品资金分为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两部分,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其中,本金部分按照一般性存款管理,无风险;产品实际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期权收益组成,保底收益安全,期权收益受到期权是否行权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产品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存款所指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期初价格为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定盘价格。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为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 COMDTY”每日公布。产品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招商银行在存款到期日向存款人归还100%购买金额和应得的利息,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进行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投入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88),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