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0-065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21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93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对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937号)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0-066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93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已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并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现就本次修订情况说明如下(如无特殊说明,本说明中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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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上述补充或修正披露,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公司重组报告书时,应以本次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为准。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