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9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2020-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76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性质属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和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明环保”)近日收到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集团”)、项光明先生、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伟实业”)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玉先生、朱善银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项淑丹女士、项鹏宇先生、项奕豪先生和朱蓓蕾女士(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交的《股份变动通知》,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注:

1、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大股东一致行动人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55%。其中,王素勤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给项淑丹女士、项鹏宇先生和项奕豪先生合计转让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16%;朱善银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给朱蓓蕾女士转让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39%。

2、从上次权益变动公告至今,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项光明先生和陈少宝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0年7月18日披露《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合计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号),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项光明先生、温州嘉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玉先生、朱善银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合计持股比例为73.837%。鉴于项淑丹与项光明系父女关系,项鹏宇、项奕豪与项光明系父子关系,朱蓓蕾与朱善银系父女关系,上述人员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范围增加。本次权益变动前,增加一致行动人范围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74.553%。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范围增加前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921,072,441股,占公司总股本73.301%;一致行动人范围增加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933,072,741股,占公司总股本74.25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0-077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9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35次工作会议对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