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56 证券简称:中山金马 公告编号:2020-084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框架协议”),是双方推进相关合作的意向性协议,不构成各方之间就本次合作的法律约束力。
2、正式项目投资协议尚需进一步协商和谈判,并提交各方相关权力机关批准后方可签订,具体事项以最终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为准。因此,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框架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1、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2020年9月15日与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就在中山市港口镇投资建设高科技游戏游艺研发生产基地,打造集技术创新、智能制造于一体的现代数字化游乐生产基地,建立国际领先的游戏游艺研发中心以及打造高端产品体验展示平台等开展项目合作,达成本框架协议。
2、本框架协议为各方初步合作意向,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如各方根据商谈结果需要进一步签署具体投资协议的,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预计本次签署的项目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金马游乐科技设备项目
2、项目投资主体: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规划位置:中山市港口镇
4、建设内容:公司拟投资4亿元,在中山市港口镇投资建设金马游乐科技设备项目,并注册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规划用地64.7589亩,建筑面积不低于8.6万平方米,项目建设周期3年。项目主要内容为高科技游戏游艺研发生产基地的建设,打造集技术创新、智能制造于一体的现代数字化游乐生产基地,建立国际领先的游戏游艺研发中心以及打造高端产品体验展示平台等。
5、项目规划指标:地块容积率、绿化覆盖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由乙方按实际项目设计所需提出要求,协议双方可共同向市相关部门争取。
6、项目供地时间:需要协议双方共同推进。
7、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取得用地后,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相关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协调周边环境,保证建设、经营无干扰,四邻无纠纷;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
(4)乙方取得用地后,需在港口镇范围内新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按照约定的时间、期限、数额、规模等完成项目公司注册、立项报建、资金到位、开工、建设、投产和依法纳税等义务;
(5)协议约定的其他内容。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框架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能够进一步推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快公司在高科技游戏游艺产业上的布局,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规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由于具体投资协议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且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预计本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项目能最终得以顺利推进、落实,将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正面的推动作用。
3、本框架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本框架协议是双方经协商后达成的意向性协议,不构成各方之间就本次合作的法律约束力。正式项目投资协议尚需进一步协商和谈判,并提交各方相关权力机关批准后方可签订,具体事项以最终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为准。因此,尚存在不确定性。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框架协议涉及的项目投资事项尚在协商阶段。待项目合作事项的具体方案明确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备查文件
1、《金马游乐科技设备项目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