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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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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07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9名,实参与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卞平官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08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经营范围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制造与销售”,并将部分产品的许可有效期更新至“2023年9月1日”。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完成之后,原《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08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宜化董事会召集。本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下午14点30分。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上午9:15-2020年10月15日下午3: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征集投票权。

(六)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12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0月12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聘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2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0年10月12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26楼证券部或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邮编:443000

联系电话:0717-8868081

传真:0717-8868058

电子信箱:mailliyuhan@163.com

联 系 人:李玉涵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方法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 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