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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受托方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八)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成立于1996年4月9日;公司股东实力雄厚,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是中国平安在香港联交所(证券代码:2318.HK)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601318)整体上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安信托注册资本经过了六次增资扩股,增加到目前的人民币130亿元。
平安信托资产质量优良,业务发展稳健,各项业绩指标位居行业前列;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健全的风险管控体系、强大的信息支持系统、多元的产品平台和资金募集渠道,以及优秀的专业投资管理团队。
2019年以来,平安信托紧跟国家发展战略,将“回归信托本源”、“支持实体经济”作为转型指引,以打造中国信托业第一品牌为目标,聚焦“特殊资产投资、基建投资、金融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四大核心业务。一方面通过产业投资、服务信托等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履行受托责任,培育经济新引擎、新动能;另一方面将受托文化、合规文化、领先文化在内的信托文化培育作为公司转型发展的动力,强调依靠专业、创新实现稳健发展。同时,运用智能科技赋能渠道营销,构建信托资金资产生态圈,打造业内智能科技应用典范;加强风险管控集约化,推动智能风控系统升级迭代,促进公司整体风控能力提升。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2、平安信托2019年度财务报表显示,平安信托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6.79亿元,净利润26.52亿元,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规模4426.08亿元,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7.21亿元,位居行业前列。平安信托2019年主动管理业务规模占比58.2%,主动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2019年创新业务收入7.18亿元,占公司信托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9.30%,占比同比提升7个百分点。
3、最终资金使用方基本情况
(1)最终资金使用方的名称:扬州市合景颂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018年末至2019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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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合景颂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开发位于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兴业路东侧、秦邮路南侧的A、B两个地块(对应编号为“江苏(2018)高邮市不动产权第0022911号”、“江苏(2018)高邮市不动产权第002291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高邮项目”)
而设立。财务数据主要反映项目的开发成果。
资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金额为10亿元,主要包括开发中的存货7.8亿元和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关联方资金往来)1.92亿元。
负债:长期借款为高邮项目存续开发贷余额。
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为股东资金的投入。
利润表:高邮项目暂未结转收入。
(3)经营状况:扬州市合景颂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通讯设备制造。扬州市合景颂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合景泰富100%持股子公司,项目公司为开发高邮项目设立。
(4)资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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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担保情况或其他增信措施情况:保证担保: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法审要求完成一系列外保内贷相关手续,确保担保合法有效;抵押担保:提供合景南通项目地块(地块编号:R20005)土地使用权第一顺位抵押,初始及动态抵押率不超过85%;股权质押:合景南通项目公司100%股权质押;销售回款监管:抵押物销售回款监管。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受托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最终资金使用方扬州市合景颂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2019年及2020年6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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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74%,公司货币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59,637.40万元(含所有未到期理财),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为22,6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8.70%。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层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3、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4、会计处理: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用于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应自有资金仍用于购买流动性好的产品,购买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产品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资金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及《辰欣药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且可滚动使用,并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此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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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 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4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获得
美国FDA批准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以下简称“美国FDA”)的通知,公司向美国FDA申报的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简略新药申请(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 即美国仿制药申请)已获得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1、药物名称: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
2、剂型:胶囊
3、规格:20mg、40mg
4、申请事项:ANDA(美国仿制药申请)
5、申请人: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Cisen Pharmaceutical Co., Ltd.)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艾司奥美拉唑(曾用名埃索美拉唑)是奥美拉唑的单一异构体,属于质子泵抑制剂,能有效一致胃酸分泌,临床上用于治疗胃食管反流性疾病、糜烂性反流性食管炎等。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由ASTRAZENECA研发,于2001年在美国上市。目前,在美国境内,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的主要生产企业包括HORIZON、MYLAN等。2019年,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在美国市场销售额约8.7亿美元。
截止目前,公司在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上已投入研发费用约779万元人民币。
本次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获得美国FDA批准上市,标志着公司已具备符合美国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高技术难度缓释制剂的开发能力,该产品获准美国上市资格,有利于扩大产品的全球市场销售,提升公司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5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炎热清片
生产技术转让批准文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20B03572)。同意湖北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将炎热清片药品生产技术转让至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炎热清片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重0.3g
注册分类:中药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0230
受理号:CYZT1700025
批件号:2020B03572
药品生产企业: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内容:药品生产技术转让(按照国食药监注[2013]38号文件情形三要求进行药品生产技术转让)。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湖北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湖北省大悟县城关镇长征路8号)将炎热清片药品生产技术转让至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发给药品批准文号,同时注销湖北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该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0230。
二、药品其他情况
1、药品说明:
炎热清片,功能主治:解表清里,清热解毒。用于呼吸道炎、支气管炎、肺炎、急性扁桃体炎。也可用于泌尿系感染、胆道感染。
炎热清片的成份为:黄芩、玄参、龙胆、生石膏、柴胡、栀子、知母、薄荷脑。黄芩具有清热泻火、清热燥湿、清热安胎、清热止血的功效;玄参性微寒,味甘、苦、咸,具有凉血滋阴,泻火解毒的功能;龙胆味苦,寒,归肝、胆经,具有清热燥湿,泻肝胆火的功能;生石膏性甘、辛、大寒,归肺、胃经,具有清热泄火、除烦止渴之功;柴胡味苦,微寒,归肝、胆经,具有疏散退热,舒肝,升阳的功效;栀子具有泻火除烦,清热利尿,凉血解毒的作用;知母具有清热泻火,生津润燥的作用;薄荷脑能选择性地刺激人体皮肤或黏膜的冷觉感受器,产生冷觉反射和冷感,引起皮肤黏膜血管收缩(实际上皮肤保持正常),对深部组织的血管也可引起收缩而产生治疗作用。外用可以消炎,止痛,止痒,促进血液循环,减轻浮肿等;内服以复方制剂中可缓解局部炎症(咽喉炎)及治疗感冒,并有健胃,驱风作用。
2、药品研发及注册过程
2014年7月我公司与湖北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签订了《生产技术转让协议》,2014年12月,就上述《生产技术转让协议》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湖北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公司转让药品批准文号(其中包括炎热清片的批准文号),转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药品批准文号的生产技术的所有权及所有试验技术、研究资料、生产技术资料、批准性证明文件等,转让价款为498.40万元。
本品为我公司于2016年1月按技术转让情形三启动的技术转让品种, 2020年9月12日收到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在收到上述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后,可组织产品生产上市。
截至目前:公司在炎热清片研发项目上已累计投入研发费用252.38万元。
三、药品市场状况分析
炎热清片,为清热解毒类中成药,用于呼吸道炎、支气管炎、肺炎、急性扁桃体炎。也可用于泌尿系感染、胆道感染。目前,国内共有13个炎热清片生产厂家。随着最近几年针对抗生素滥用的“限抗令”全面铺开,中成药类抗菌消炎药成为医生和患者的治疗选择。2013 年至 2016 年,我国清热解毒类口服中成药市场销售额从 165.14 亿元增长到 206.44 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7.72%。预计到 2022 年我国清热解毒类口服中成药市场销售额在 317.91 亿元左右,2017-2022 年复合增长率在 7.5%左右。摘自智研咨询发布的《2017-2023年中国清热解毒口服液市场专项调研及投资方向研究报告》。
四、风险提示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投产后的药品未来市场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