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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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2020-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208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于2020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立案受理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于2020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8),公告中提及的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农商行)的诉讼,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0)粤06执412号《执行裁定书》。

康得新于2019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62),于2020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于2020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06),公告中所提及的YUHON JAPAN Co.,Ltd(以下简称:YUHON)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20)苏0582执179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粤06执412号《执行裁定书》

(一)、本次执行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执行裁定书》的内容: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的相关资产暂时无法处置或不宜处置,故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仍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二、(2020)苏0582执179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一)、本次执行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YUHON JAPAN Co.,Ltd

被执行人: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二)、《执行裁定书》的内容: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国内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被执行人的相关资产暂时无法处置或不宜处置,故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仍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0)粤06执412号和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20)苏0582执179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的要求,本次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故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0)粤06执412号《执行裁定书》;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20)苏0582执179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