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0年9月30日0:00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本基金的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基金代码:150271)与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基金代码:150272)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10:30止停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
及停复牌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B;交易代码:150272), 2020年10月12日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121元,相对于当日1.0276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为106.4%。截至2020年10月13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138元。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将于2020年10月14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10月14日10:30复牌。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生物药B,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2、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份额(场内简称:生物医药,基金代码:161726)净值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类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A,交易代码:150271)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关于暂停招商富时中国A-H50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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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商富时中国A-H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场内简称为富时AH50,扩位证券简称为富时AH50LOF,C类份额场内简称为AH50C,扩位证券简称为AH50LO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受台风影响,香港交易所于北京时间2020年10月13日暂停交易一天。根据招商富时中国A-H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501067、C类501068)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北京时间2020年10月13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和赎回业务。投资者于北京时间2020年10月13日提交的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确认失败,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若香港交易所于北京时间2020年10月14日恢复正常交易,本基金也将于北京时间2020年10月14日恢复申购和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若香港交易所继续全天暂停交易,本基金也将继续暂停当日申购和赎回业务,详情见届时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
提示性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0年9月23日0:00起,至2020年10月20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本基金的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基金代码:150200)与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基金代码:150201)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10月21日)开市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10:30止停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大连网金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
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网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0年10月14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大连网金为以下各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账户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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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0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大连网金申购上述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费率享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大连网金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大连网金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费率优惠期限,以大连网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重要提示:
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大连网金所有,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大连网金的有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https://www.yibaijin.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7-9555
公司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
(一)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二)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三)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
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并在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相关内容,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在前言、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和估值方法中增加了存托凭证相关内容,本次修订的基金名单参见附件。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
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风险提示:
1、相关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本次修订的基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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