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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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杭政储出[2020]59号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的公告

2020-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9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杭政储出[2020]59号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作事项概述

2020年10月14日,为发挥各自优势,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丙方”)与浙江中豪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豪房产”或“甲方”)及杭州华丰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国际”或“乙方”)签订了《杭政储出[2020]59号地块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甲方已于2020年9月18日竞得杭政储出[2020]59号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江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作为目标地块唯一开发建设主体。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将项目公司33%、34%的股权平价转让给乙方、丙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乙丙三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33%、33%和34%(以下简称“约定股权比例”),各方将按约定股权比例共同开发目标地块,对目标地块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已获总经理审批同意,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滨江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德胜新村50幢3号一层111室

3、成立日期:2020年9月27日

4、法定代表人:叶挺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

7、股东情况:本次股权转让前,中豪房产持有其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中豪房产和华丰国际将分别持有其34%、33%和33%的股权。

8、目标地块情况:地块名称为杭政储出[2020]59号地块,该地块项目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东至大关南四苑,南至八丈井东路,西至大关南二苑,北至大关南四苑。土地面积为21534㎡,出让建筑面积38761.2㎡,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浙江中豪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中豪五福天地商业中心1幢2201室

成立日期:1999年9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徐国耀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股东情况:浙江中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82.05%的股权,张伟尧等8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其17.95%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的开发、建设、经营,企业策划咨询服务,商业信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室内设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资产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

(二)杭州华丰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中豪五福天地商业中心1幢2102室-3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李虹

注册资本:3500万元

股东情况:自然人李虹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商业管理,物业管理,智能产品的技术开发,建筑工程设备租赁;批发、零售:家用电器,钢材,建筑材料。

公司与中豪房产及华丰国际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概述

合作各方将根据共同投资、对等投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原则开展项目合作;对于项目所需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及启动资金等,由各方按约定股权比例向项目公司同时、对等投入;目标地块项目由公司操盘,项目开发整体纳入滨江集团项目管理体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加土地储备建筑面积38761.2平方米,通过并购方式获取项目,进一步增加土地储备,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与合作方将本着共同投资、对等投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原则,合作开发杭政储出[2020]59号地块项目,力争实现项目利益最大化。

六、备查文件

1、杭政储出[2020]59号地块合作开发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