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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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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私募基金产品受让控股股东作为委托人的“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一西藏信托一智昂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0-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0-080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私募基金产品受让控股股东作为委托人的“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一西藏信托一智昂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份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通过其作为唯一持有人的私募基金产品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其作为委托人的“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一西藏信托一智昂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持有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控股”)的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亦不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

一、“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一西藏信托一智昂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为响应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7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相关规定,且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协议受让和参与增发股份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孙毅先生于2016年2月29日、3月1日和3月2日通过“平安一稳盈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20,287,759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3%。

2017年1月2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的通知,“平安-稳盈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即将到期,到期后不再续期;基于对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孙毅先生发起设立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一浙富控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7年1月25日通过该信托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承接“平安一稳盈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9年5月3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的通知,“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一浙富控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到期;基于对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孙毅先生发起设立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一西藏信托一智昂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9年5月30日通过该信托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承接“西藏信托有限公司-浙富控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3日、2017年1月26日及2019年5月3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关于控股股东通过信托计划受让控股股东作为委托人的“平安一稳盈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及《关于控股股东通过信托计划受让控股股东作为委托人的“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一浙富控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二、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2020年10月1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的通知,“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一西藏信托一智昂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到期;基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孙毅先生于2020年10月14日、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20,287,759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给孙毅先生作为唯一持有人的“浙富控股专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本次股份变动前后孙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毅先生通过其作为唯一持有人的私募基金产品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其作为委托人的“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一西藏信托一智昂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持有的浙富控股的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亦不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