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6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果香路1号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平先生主持了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吴萍女士、独立董事常桂华女士、独立董事李媛女士、独立董事吕腾飞女士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菲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吴亚芬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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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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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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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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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经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关联股东李菲女士已回避表决议案1、2、3。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斌、崔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7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于2020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披露前六个月(2020年3月30日-2020年9月30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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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自查后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核查对象李霞、刘德志、金志芬、沈彬彬、仇永军在核查期间内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其对公司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在筹划和决策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