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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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股东黄博、邓天洲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2020-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0-140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股东黄博、邓天洲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股东邓天洲先生持有公司4,7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占其所持股份的48.45%;黄博先生持有公司的15,7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占其所持股份的43.98%。

● 本次司法拍卖完成后,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公司股票将由138,020,637股减少至117,620,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0.11%减少至8.61%。

● 本次拍卖有可能导致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表决权由10.41%减至8.92%。

●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拍卖尚未开始,公司将根据事情进展履行披露义务。

● 本公告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一、基本情况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黄博持有的*ST中天(证券代码600856)1000万股股票》、《黄博持有的长中天能源(证券代码600856)100万限售股股票》、《黄博持有的长中天能源(证券代码600856)470万股股票》、《邓天洲持有的长中天能源(证券代码600856)470万股股票》的拍卖公告,具体如下:

(一)因华新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资产”)、黄博、邓天洲债务纠纷一案,公司股东黄博先生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股份将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相关内容如下: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16日10时至2020年11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 sf.taobao.com/010/03),起拍价为13,410,000元,保证金为700,000元,加价幅度为50,000元。

(二)因北京华泰兴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黄博、邓天洲法律纠纷一案,公司股东黄博先生持有的公司100万股限售股股票将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相关内容如下: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日10时至2020年11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 sf.taobao.com/010/03),起拍价为1,377,000元,保证金为100,000元,加价幅度为6,000元。

(三)因北京华泰兴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黄博、邓天洲法律纠纷一案,公司股东黄博先生持有的公司470万股股票将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相关内容如下: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日10时至2020年11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 sf.taobao.com/010/03),起拍价为6,471,900元,保证金为500,000元,加价幅度为30,000元。

(四)因北京华泰兴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黄博、邓天洲法律纠纷一案,公司股东邓天洲先生持有的公司470万股股票将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相关内容如下: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日10时至2020年11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 sf.taobao.com/010/03),起拍价为6,471,900元,保证金为500,000元,加价幅度为30,000元。

二、公司股东变更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控股股东中天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38,020,63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11%,其中中天资产持有公司92,620,63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78%,为公司控股股东;黄博先生持有公司35,7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61%;邓天洲先生持有公司9,7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71%。

(二)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宇化工”)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取得其对公司所持普通股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召集权等权利(详见公告:临2019-083、临2019-112)。2020年7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20-104),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990,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98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森宇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3,97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共计持有的表决权为10.41%。

本次拍卖有可能导致森宇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表决权由10.41%减至8.9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说明风险与提示

(一)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拍卖如成功并过户完成后,将会直接导致森宇化工持有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表决权由原来的由10.41%变更为8.92%。

(三)本次拍卖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四)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0-141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

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十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五)条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8月12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6)。

一、违规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7月11日、8月3日、8月10日、10月19日、2020年5月19日、2020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未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9-068、临2019-079、临2019-105、临2019-108、临2019-146、临2020-072、临2020-08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违规担保本金总额为196,670万元。

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9日、2019年10月8日、2019年11月30日、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3日、2020年2月28日、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21日、2020年5月19日、2020年6月23日、2020年7月15日、2020年8月12日、2020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存在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19-107)、《关于对外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19-14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临2019-158)、《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二)》(临2019-16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三)》(临2020-00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四)》(临2020-031)、《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五)》(临2020-048)、《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六)》(临2020-049)、《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七)》(临2020-074)、《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八)》(临2020-09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九)》(临2020-10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十)》(临2020-117)、《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十一)》(临2020-1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违规担保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二、解决进展情况及措施

(一)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违规担保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与北京中油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余市盛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邓天洲、黄博合同纠纷一案,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案件受理/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2020)浙民终829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上诉事宜。

(二)解决措施

对为上市公司子公司进行违规担保,资金属于公司实际使用的债务,公司采取召开董事会重新审核,经确认后,由公司通过但不限于资产处置、实控人借款、变更还款条件等不同的方式给予逐步还款;对为公司体外公司进行违规担保的,公司采取申请再审、起诉违约方等不同措施,减少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仍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违规担保相关问题,力争尽快消除影响,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但因存在尚未结案的诉讼,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