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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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2020-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0-063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恒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恒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晖咨询”)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2020年7月21日,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截至2020年7月20日,减持时间过半,股东恒晖咨询未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结束,上述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股东恒晖咨询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