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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2020-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96 证券简称:日播时尚 公告编号:2020-045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阶段:法院受理破产清算

● 被申请人:广州腾羿服饰有限公司

●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近日,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播集团”)控股子公司广州腾羿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腾羿”、“腾羿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粤01破申349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2020粤01破289-1号),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广州腾羿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州腾羿破产清算概述

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30)。

二、受理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0)粤01破申349号,主要内容如下:“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日播集团对腾羿公司享有到期债权,腾羿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日播集团作为腾羿公司的债权人,对腾羿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受理。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州腾羿服饰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2020粤01破289-1号)。“经摇珠选定管理人的程序,依法指定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担任广州腾羿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李伟贤。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广州腾羿的破产清算申请,其将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目前广州腾羿(经营品牌CRZ)已不再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且其占日播时尚营业收入比例较小(2019年度占10.76%),不存在影响公司的重大风险;对其进行破产清算,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增强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广州腾羿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被破产管理人接管后,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鉴于广州腾羿已经持续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公司已对相关投资与债权按照规定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了会计处理,预计不会对公司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