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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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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0-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 2020-038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0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0年10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朱明因出差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姜方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陈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推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荐陈智、刘新宇、陈双英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蒋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推荐肖建峰、冉斌、刘清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陈建国、姜方基、朱明对上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聘任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陈智、刘新宇、陈双英、外部董事候选人蒋宏及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建峰、冉斌、刘清江的任职资格、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任职资格:经审查上述同志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2、提名程序:上述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是由公司董事会推荐,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换届选举的程序: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上述同志的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董事、独立董事职务的要求,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建峰、冉斌、刘清江均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七十二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未发现上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上述有关董事的提名,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选举。

上述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陈智,男,54岁,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董事候选人:陈双英,男,55岁,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曾任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董事候选人:刘新宇,男,56岁,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级白酒评委、中国首席白酒品酒师、中国白酒大师,现任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外部董事候选人:蒋宏,男,51岁,党员,工程师,现任新疆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联润世新疆物流有限公司、新疆煜福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麦当劳新疆公司)董事长。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建峰,男,44岁,注册会计师,曾任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冉斌,男,53岁,律师,现任天阳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清江,男,46岁,党员,经济学博士,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执行董事。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方案(此项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公司第八届董事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其所在岗位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单独享受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税前);

(3)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税前);

上述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为公司工作的实际支出费用由公司承担;本董事人员津贴标准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履职之日起开始执行。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固定资产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号)。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此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告编号2020-040)。

五、《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0年10月修订) (此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修订)(此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0年10月修订)(此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0年10月修订) (此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0年10月修订) (此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0年10月修订) (此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0年10月修订) (此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2020年10月修订) (此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0年10月修订) (此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2020-043号《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1-1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 2020-039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0月12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10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志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推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推荐陈志远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意将上述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陈志远:男,57岁,党员,大学学历,曾任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是为了顺利实施募投项目,不影响原项目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追加投资后,可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 2020-042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根据公司出具的三届四次职代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案》,严莉女士、李敬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2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严莉:女,50岁,助理会计师,现任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敬:女,46岁,助理会计师,现任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驻乌办事处出纳。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20-040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 2020-041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固定资产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伊力特总部酿酒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可克达拉市伊力特酿酒分厂搬迁技术技改项目、伊力特可克达拉市技术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投资金额:29,60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加部分固定资产的投资是为了顺利实施上述三个项目,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本次投资存在效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及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了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和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9,600万元对 伊力特总部酿酒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可克达拉市伊力特酿酒分厂搬迁技术技改项目、伊力特可克达拉市技术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个项目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加投资的固定资产项目建设情况及计划追加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的原因

(1)伊力特总部酿酒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项目设计规范的变更,建设成本增加,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9,600万元;该计划已报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并经师市发改投资发〔2020〕68号《关于伊力特总部酿酒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追加投资的批复》取得批准。

(2)可克达拉市伊力特酿酒分厂搬迁技术技改项目:项目设计规范的变更和工艺调整,导致建设成本增加,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9,190万元;该计划已报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并经师市发改投资发〔2020〕67号《关于可克达拉市伊力特酿酒分厂搬迁技术技改项目追加投资的批复》取得批准。

(3)伊力特可克达拉市技术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成本增加,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10,810万元;该计划已报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并经师市发改投资发〔2020〕66号《关于伊力特可克达拉市技术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批复》取得批准。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是为了顺利实施上述三个项目,项目建成后促使公司布局全国市场、实现战略目标,提供基础保障。

(1)伊力特总部酿酒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在保持公司总部生产基地设计产能不变的情况下,拟建设现代化酿酒车间、室内罐区、包装中心、陶坛库、露天酒库、粮食筒仓区、辅料库及配套设施等,替代部分原有老化的生产设施。本项目既能提高公司白酒生产环节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使公司总部生产基地设计产能逐步释放,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又能适当提高中高档产品的比重,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本项目计算期为13年,其中建设期3年,生产期10年。该项目达产当年的营业收入为271,000.00万元(该项目达产当年所形成产能的全部收入),净利润为37,643.60万元,内部收益率(税后)为30.85%,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6.38年。

(2)可克达拉市伊力特酿酒分厂搬迁技术技改项目:该项目在保持公司设计产能不变的情况下,拟建设现代化酿酒车间、室内外罐区、包装中心、成品库、粮食筒仓区、辅料库及配套设施等,替代原有老化的生产设施。本项目计算期为13年,其中建设期3年,生产期10年。该项目达产当年的营业收入为132,300.00万元(该项目达产当年所形成产能的全部收入),净利润为16,899.00万元,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6.47%,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6.78年。

(3)伊力特可克达拉市技术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本项目建成后,科技研发中心将成为公司主要科研活动的场所,同时将成为企业形象及产品展示、品牌运营日常活动场所。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一方面将提高公司的研发实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品牌战略的实施,提高主要产品市场知名度、销售数量的和市场份额,从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项目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虽然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和审慎的论证,在技术、人员、销售渠道等方面均做了相应的准备,但募投项目能否以合理的成本生产出符合市场要求的产品,市场竞争是否发生重大变化,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给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带来了不确定性,因此存在募投项目投产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2)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虽然上述三个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建设进度、设备调试、市场开发等因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稳定生产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上述项目投产后新增折旧摊销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公司将面临折旧摊销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3)本次增加投资可解决项目的资金风险,使该项目顺利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20-043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9日 11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20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9日

至2020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3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15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帐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和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11月6日下午19:00到达,出席会议时提交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20楼

2、邮政编码:830011

3、联系人:君洁 严莉

4、联系电话:0991一3667490 传真:0991一3519999

5、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