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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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潘呈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陈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石膏矿采矿权不能获得延续登记风险

公司石膏矿采矿许可证延续申请尚未获得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存在不能获得延续登记的风险,公司将面临不能在原矿山地址继续进行石膏开采的境况。如石膏不能自供,公司须外购石膏以保障生产线的正常运行,从而显著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如外购不足致使生产线产能利用率不足,可能无法完全摊销生产线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各级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希望通过恢复矿产开采、调整矿区范围、给予缓冲调整期等方式延续石膏矿采矿权;同时将积极组织力量,择优从邻近地区购买石膏,保障生产线的正常运行。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整体战略规划,持续加大医药产业的投入与发展;加快实施“国际化”战略、推进海外项目早日投产运营,提升利润贡献度,确保公司收入利润的持续稳健增长。

(二)渝北三圣建材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公司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三圣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北三圣建材”)竞得位于渝北区古路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总面积为95282平方米),于2020年4月14日取得与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次通过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将作为公司通过子公司渝北三圣建材投资建设绿色循环建材产业基地的工业用地,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取得土地后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实施与布局,进一步夯实公司建材板块主营业务的领先地位,突出公司绿色循环经济产业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该产业基地项目顺利实施及建成后,将有效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同时可助推公司打造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绿色环保智能制造商品混凝土及砂浆、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等绿色循环经济产业链,开拓建筑产业化相关广阔的潜在市场,对实现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定增事项

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数量不超过12,96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3,200万股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为准。于2020年5月6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四)前三大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1)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潘先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79,694,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0%。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177,6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8.88%,占公司总股本的41.13%。

(2)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周廷娥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1,223,8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3%。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26,2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3.97%,占公司总股本的6.07%。

(3)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第三大股东潘呈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9,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8%。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29,7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6.88%。

(五)大股东减持事项

公司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39公告),持有公司213,294,9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3738%)的潘先文先生计划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920,000股(含),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含)。2020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52公告),控股股东已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减持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3,600,0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7.78%。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0-53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6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潘呈恭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的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董事潘呈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0-55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定向融资情况概述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满足公司债券到期本息兑付资金需求,拟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以非公开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期限为6个月的定向融资计划。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的议案》。

二、本次定向融资计划的基本情况

1、定向融资计划名称:重庆三圣实业定向融资计划

2、发行规模:本次定向融资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可分期募集,具体以实际募集为准。

3、产品期限:6个月

4、资金用途:偿还“17三圣债”

5、发行对象: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的符合“合格认购方”要求的对象

6、备案登记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7、预计年化收益率:根据向符合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投资者进行询价的结果综合确定,最终以认购协议为准。

8、还本付息方式:起始日后定向融资计划后每个月的对应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前5次每月归还本金200万元,最后一次归还剩余本金,收益随本金清。

三、本次定向融资计划的关联担保事项

本次定向融资担保计划由公司关联方潘先文、周廷娥、潘呈恭、陈柳颖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为本次定向融资计划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次定向融资计划项下本公司的兑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不向保证人支付任何费用。

四、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定向融资计划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调整及确定本次备案及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对外签署与本产品备案发行有关的相关文件、协议等。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定向融资计划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本次定向融资计划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此次《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的议案》。

六、其他说明

本定向融资计划的发行尚需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案后予以发行,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0-54号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