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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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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版)

合同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合同价款:人民币1,747,236元(大写:壹佰柒拾肆万柒仟贰佰叁拾陆元整)。

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须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的10%的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形式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提交合法有效的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覆盖整个合同履行期间。

合同履行其截止后的14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旭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市场交易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旭公司为保障燃煤发电项目顺利发电运行所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签订的相关关联协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0-063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8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前述拟发行中期票据事宜未实施且已到期。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下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额度;

2、发行日期: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4、发行期限:不超过五年;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和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中期票据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在股东会授权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

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0-064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8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前述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未实施且已到期。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下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

2、发行日期: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4、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可分期发行;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超短期融资券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在股东会授权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

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0-065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8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前述拟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事宜未实施且已到期。根据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下一步的发展需要,为拓展低成本的融资方式,增加公司融资渠道,确保公司资金需求,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进行融资,具体情况为:

一、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公司本次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

2、发行日期: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债权融资计划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4、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三年;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申请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在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

公司本次发行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0-066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旭能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旭能源公司”)近期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融资计划,为支持桂旭能源公司的发展,根据桂旭能源公司申请,公司拟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桂旭能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因此本次为桂旭能源公司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彭林厚

注册资本: 60,000万元

住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星光路56号上海街C区第3层3001号商铺

经营范围:能源项目投资开发等。

公司持股比例:100%。

桂旭能源公司投资项目及相关情况已在前期临时和定期报告作了详细披露。

2、被担保人桂旭能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桂旭能源公司总资产371,661.04万元,净资产33,984.31万元,负债总额337,676.73万元,资产负债率90.86%,2019年建设未完工,无营业收入。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根据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会计报表数据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桂旭能源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8,048.11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2.29%;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1,237.68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96%。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桂旭能源公司营业执照;

3、桂旭能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