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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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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0-048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凃剑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释义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注1)

鉴于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19年4月2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宇顺电子”变更为“*ST宇顺”,证券代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19年,公司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全力以赴采取各项措施实现扭亏为盈。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0)第2063号),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04,480,296.2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33,017.7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5,092,100.5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29,773,007.40元。根据《上市规则》13.2.11条的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审计结果,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已消除。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由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根据《上市规则》第13.1.1条和13.3.1条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6月9日开市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宇顺”变更为“ST宇顺”,证券代码不变,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注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任期于2020年1月4日届满,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延期进行。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提名周璐女士、王允贵先生、林萌先生、赵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玉普先生、沈八中先生、饶艳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名朱谷佳女士、吴晓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2020第2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芷然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上述候选人当选并分别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为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0年10月15日)起三年,其中,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规定,独立董事吴玉普先生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任期为自2020年10月15日起至2023年1月4日止。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周璐女士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周璐女士为总经理;聘任胡九成先生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王利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杨彩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选举朱谷佳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3、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注3)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及其全资子公司、一致行动人丰瑞嘉华的通知,中植融云于2020年3月10日将其所质押的公司股份23,592,492股解除质押,丰瑞嘉华于2020年3月11日将其所质押的公司股份9,789,708股解除质押。

上述解除质押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及一致行动人中植产投、丰瑞嘉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819,5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19%,上述股份未被质押,亦未被冻结。

4、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注4)

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促进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长于一年,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及票据承兑,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期内,公司以位于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2-13层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上述申请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金额为准,股东大会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各项法律文件。

截至目前,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的相关授信业务未正式开展。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璐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