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茂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尧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传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231,609,930.95元,比年初余额增加80.22%,主要原因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35,013,087.19元比期初余额增加1625.33%,主要原因为收回货款所收到的票据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19,761,179.04元比期初余额增加91.73%,主要原因为预付棉花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41,677,814.42元比年初余额减少82.57%,主要是收回关联方往来款项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3,233,359.58元比期初余额减少80.95%,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金融资产收回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7,425,478.23元比期初余额增加76.5%,主要原因为新建工程项目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49,878,863.27元比期初余额增加88.01%,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8、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34,286,479.45元比年初余额减少52.29%,主要原因是期权交割所致;
9、库存股期末余额262,661,362.62元比年初余额增加61.51%,主要原因为回购本公司股票所致;
合并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本年发生额152,972,755.02元,比去年同期发生额增加50.64%,主要是是因为人民币升值原因导致汇兑损益增加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年发生额-211,895,322.77元,比去年同期发生额减少2642.69%,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本年发生额281,495,563.37元,比去年同期发生额增加181.47%,主要是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净利润本年发生额222,582,896.97元,比去年同期发生额下降40.89%,主要是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订单影响较大,营业收入下降,利润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5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报告期内,公司回购股份9,892,100股,成交的最高价6.50元/股,最低价为4.8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5837.39万元。截至2020年8月6日,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8,109,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成交的最高价为6.50元/股,最低价为4.8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0,000.75万元。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持股数量累计为48,109,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9%。其中: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2日期间回购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0%;公司于2020年5月6日至 2020年8月6日期间回购股份18,109,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5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000万元,期限6年。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1,602,105.19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经全部投入使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茂昌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2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肖茂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不再续聘安永华明,决定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对安永华明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该事项的详细情况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93)。
二、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法》、《证券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见《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除修订的条款外, 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两项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94)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5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 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金连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监事会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不再续聘安永华明,决定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对安永华明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3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审计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提议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就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已事先与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进行了友好沟通,安永华明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安永华明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业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组成员: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金波
陈金波,本科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以及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IPO、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等其他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于仁强
于仁强,本科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以及山东丰元股份有限公司 IPO、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等其他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陈修俭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65家(含H股),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陈金波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陈修俭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仁强
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负责人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4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2: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高密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0年11月12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4、联系人:朱传昌、孙晓伟
电话:0536-2308043
传真:0536-5828777
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一: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3
2.投票简称:孚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083 证券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定2020-004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