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陶春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陶春风
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3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在宁波国大雷迪森广场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陶春风先生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陶春风为公司董事长,任命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董事担任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成员陶春风、张艳、赵意奋,委员会主任为陶春风;
审计委员会成员张雁、赵意奋、陶春风,委员会主任为张雁;
提名委员会成员赵意奋、张雁、陶春风,委员会主任为赵意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张艳、陶春风、张雁,委员会主任为张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傅建立先生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请傅建立为公司总经理,任命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亭全、宋新亮、倪晓亮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胡龙双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白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任命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请陶丽为公司的内审部负责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组织架构。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建立〈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建立《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公告编号:2020-014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蒋林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蒋林波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蒋林波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阔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至此,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股东大会同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陶春风先生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傅建立先生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选举蒋林波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陶春风先生
2、非独立董事:陶春风先生、邵辉先生、白骅先生、仲章明先生
3、独立董事:张雁女士、赵意奋女士、张艳女士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陶春风先生、张艳女士、赵意奋女士,委员会主任为陶春风先生。
2、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雁女士、赵意奋女士、陶春风先生,委员会主任为张雁女士。
3、提名委员会成员为:赵意奋女士、张雁女士、陶春风先生,委员会主任为赵意奋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张艳女士、陶春风先生、张雁女士,委员会主任为张艳女士。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蒋林波先生
2、非职工代表监事:蒋林波先生、汤旸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黄阔先生
四、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1、总经理:傅建立先生
2、副总经理:张亭全先生、宋新亮先生、倪晓亮先生、白骅先生
3、董事会秘书:白骅先生
4、财务总监:胡龙双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董事会秘书白骅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部分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王苒先生、冯建平先生、肖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届满离任。第一届监事会主席仲章明由于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故不再担任监事。
王苒先生、冯建平先生、肖峰先生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傅建立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1999年11月,任职于宁波电视台,历任社教部记者、电视剧制作中心制片;1999年11月至2000年3月,自由职业;2000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职于宁波瑞时电器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助理、副总裁; 2011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职于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张亭全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12月至2012年9月,任职于科元精化,历任技术员、主任助理、副主任;2012年10月至2016年2月,任职于科元特胶,历任生产装置主任、销售事业部副经理;2016年3月至2016年4月,任职于定高新材,担任华北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宋新亮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12月至2007年3月,任职于中国石化巴陵石油化工公司合成橡胶厂,历任事业部担任班长、技术员;2007年4月至2008年12月,任职于江苏新菱化工有限公司,担任生产部经理;2009年1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天津乐金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生产部经理;2011年3月至2012年5月,任职于科元精化,担任生产部副主任;2012年6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公司生产部副主任;2017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倪晓亮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8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7月毕业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1991年8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历任生产处技术科技术员、副科长(主持工作),期间先后参加新建加氢裂化、连续重整、柴油加氢、催化裂化、PX等新装置开工工作,全面主管公司工艺技术、化工原材料、能源消耗等工作,参与公司生产计划编制和全厂生产运行工作。
2008年8月至2012年3月,任职于恒逸福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负责生产和技术)兼生产部部长,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招聘组建生产技术团队,组织完成总体规划和设计、环境影响评估、地质灾害评估、海洋生物评估、洪涝灾害评估等工作。
2008年8月至今,任职于恒逸(文莱)实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前期项目规划、设计,招聘组建生产技术团队;因为海外项目,涉及到国内审批、国外审批、融资等事宜,主持对方案多次优化调整;负责工艺技术和生产准备;全程参加生产准备、施工建设、投料试车、政府合规审查工作。
胡龙双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2011年7月,任职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担任审计处财务审计科科员;2011年8月至2015年11月,任职于安徽恩龙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审计部部长;2015年12月至2018年8月,任职于科元精化,担任财务经理;2018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6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投资标的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3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全资子公司尚未设立。该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等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此外,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市场及经营管理以及市场不达预期等风险。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年来,各国在传统石油基材料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上已经达成共识。我国在2008年6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限塑令”;2020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新版禁塑令《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在全国强制推行;7月10日,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级政府的管理责任和部门分工,强调了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强化了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细化了禁限管理标准,为各地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实监管职责指明了方向,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了指引。随着对一次性不易回收塑料制品禁限政策的不断出台,降解塑料的发展受到了进一步的推动,降解塑料行业迎来极佳的市场风口。浙江省政府近期提出培育全生物可降解塑料新项目并给予龙头企业政?支持的指导意见。
在上述背景下,公司拟建设新项目“60万吨/年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项目分二期进行,每期30万吨/年,总建设周期5年。本项目符合国家降低环境污染产业规划的产业政策要求,产品具有强大的替代其它塑料制品能力,市场广阔,竞争力强,经济效益显著。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60万吨/年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的议案》,为更好地推进项目开展,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由全资子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
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未达到股东大会的审批标准。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城北工业园区明心岭路
4、法定代表人:陶春风
5、注册资本:3亿元
6、经营范围: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PBAT、PBS及PBT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身具备扩链改性生产不同牌号产品的能力;下游薄膜、塑料袋等终端成品生产、储运。
7、出资方式:货币
8、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注: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为了更好的推进“投资建设60万吨/年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的需要。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生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暂不存在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委托理财以及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此外,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市场、经营管理以及市场不达预期等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按照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完善经营管理体系,组建良好的管理团队,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以期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7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规定,现将 2020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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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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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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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5008 公司简称:长鸿高科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