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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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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世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迪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如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万元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2,355.72万元,下降100.00%,系报告期末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25,726.78万元,下降81.93%,系票据贴现利率远低于贷款利率,对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3,279.86万元,增幅115.22%,系客户信用政策和信用周期季节性变化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614.06万元,增幅213.45%,系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5)无形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6,705.21万元,增幅162.74%,系报告期确认淘锡坑钨矿、新安子钨锡矿、大余石雷钨矿采矿权出让收益金所致。

(6)开发支出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672.27万元,增幅127.54%,系报告期部分研发项目进入中试阶段导致开发支出增加。

(7)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数减少1,010.30万元,下降30.78%,系费用摊销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2,362.35万元,增幅86.72%,系票据贴现利率低于贷款利率,为降低融资成本,开具承兑汇票支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9)应付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8,784.81万元,增幅104.41%,系报告期末采购钨原料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30.56万元,增幅68.48%,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926.30万元,增幅175.43%,主要系收到资金拆借款所致。

(12)长期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1,938.18万元,增幅268.52%,系报告期确认淘锡坑钨矿、新安子钨锡矿、大余石雷钨矿采矿权出让收益金所致。

(13)预计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64.17万元,增幅751.41%,系报告期矿山计提生态修复基金增加所致。

(14)专项储备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30.90万元,增幅38.69%,系报告期计提安全费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万元

(1)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93.55万元,下降37.01%,主要系疫情期间享受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优惠所致。

(2)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409.97万元,下降35.04%,主要系部分研发项目进入中试阶段转资本化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030.87万元,减幅55.92%,系报告期子公司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成本降低、产品销售价格增长,使得计提存货减值同比减少。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11.87万元,减幅733.52%,系报告期远期结售汇业务平仓转出计提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41.32万元,增幅111.95%,系对非流动资产处置获得收益所致。

(6)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4.14万元,增幅805.30%,主要系本期处理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所致。

(7)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23.67万元,下降49.57%,系公司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8)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59.40万元,增幅202.08%,系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9)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减亏10,678.77万元,降幅97.01%;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亏10,996.58万元,降幅96.0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减亏11,109.71万元,降幅97.35%;主要系公司大力推行降本增效、调整产品销售结构,导致综合毛利率增长;以及子公司赣州澳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成本降低、产品销售价格增长使得存货减值计提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万元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142.21万元,增幅95.04%,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收到本金所致。

(2)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2,030.00万元,下降38.54%,主要系公司调整融资结构,开具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增加,压缩短期借款,使得“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0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0年2月25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回购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500,03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2%,最高成交价为5.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39,917,309.91元(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0-069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上午9:15至9:25,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县城塔下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就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征集人未收到任何股东的相关委托。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泽兰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94,496,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277%,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94,473,4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25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3)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7.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见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593,988,9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范迪曜先生、刘佶女士、黄文先生、石雨生先生、赖昌洪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股东,在本议案的审议中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

同意593,988,9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范迪曜先生、刘佶女士、黄文先生、石雨生先生、赖昌洪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股东,在本议案的审议中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93,988,9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范迪曜先生、刘佶女士、黄文先生、石雨生先生、赖昌洪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股东,在本议案的审议中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金诗晟、王隽然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0-070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本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0月1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 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2.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对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0年10月1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遵守了《管理办法》及《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