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耀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宜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海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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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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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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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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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总部项目,项目位于广东省中山市民众镇,占地约450 亩,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25.8 亿元。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分期投入(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开支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内容(编号:2018-027、2018-029、2018-032)。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2018 年6 月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8年6月26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项目后续具体事项。
2018年9月12日,项目公司欧普(中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成立,注册资金为3亿元。
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与中山市商务局签署了《欧普照明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25.8亿元,其中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金约人民币3亿元,项目总体固定资产投资约24.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内容(编号:2019-001)。
2020年8月19日,公司已通过土地招拍挂,拍得土地,土地价款为2.13亿元。
2020年9月14日,公司已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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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515 公司简称:欧普照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