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丁焕德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荣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圣民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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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638.16亿元,同比下降5.40%,主要原因是发电量降低的影响。
2、本公司前三季度的营业成本约为人民币535.18亿元,同比下降8.18%,主要原因是发电量降低及电煤价格下降的影响。
3、本公司前三季度的所得税费用约为人民币11.54亿元,同比增加52.75%,主要原因是本公司盈利增加的影响。
4、本公司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人民币56.35亿元,同比增加36.52%;净利润为人民币48.26亿元,同比增加42.1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6.32亿元,同比增加44.56%,包含永续债等权益工具持有人享有的收益人民币6.66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301元,同比增加38.71%。
5、本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约为人民币191.53亿元,同比增加 28.72%,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效益增加的影响。
6、本公司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约为人民币111.44亿元,净流出额同比增加人民币41.56亿元,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增加的影响。
7、截至第三季度末,本公司在建工程为人民币221.05亿元,较期初增加32.33%,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建设投入增加的影响。
8、截至第三季度末,本公司其他权益工具为人民币209.96亿元,较期初增加30.17%,主要原因是增发永续中票的影响。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焕德先生
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王绪祥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0人,董事苟伟先生和李兴春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陈炜女士和监事马敬安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戈临先生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与中国华电订立框架协议的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01、议案名称:本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接持股30%或以上的被投资公司购买燃料及该持续关联交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3个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本公司向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接持股30%或以上的被投资公司购买工程设备、产品和服务及该持续关联交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3个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本公司向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接持股30%或以上的被投资公司供应煤炭和服务及该持续关联交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3个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130亿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本公司及子公司每年可从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借款年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丁焕德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怡敏、周路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4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丁焕德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12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炜女士、监事马敬安先生、职工监事张鹏先生全部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包括:
一、选举丁焕德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并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批准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三季度报告、报告摘要,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要求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批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志强先生和李鹏云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苟伟先生和郝彬先生已经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函》,拟辞去其担任的董事职务,并将继续担任董事职务至选举产生新董事的股东大会结束之时。苟伟先生和郝彬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没有不同意见,亦无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董事会对苟伟先生和郝彬先生为本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对其为本公司经营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向其表示衷心感谢!
该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同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批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志强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三年八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云南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先生曾先后就职于乌江渡发电厂、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张先生在电力企业管理、战略管理等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李鹏云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二年十月,毕业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企业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李先生曾先后就职于甘肃省白银供电局、甘肃省电力工业局、西北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李先生在财务管理、电力体制改革、政策研究、企业管理、法治建设等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公司代码:600027 公司简称:华电国际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