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0 证券简称:*ST京城 公告编号:2020-069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南三街2号公司第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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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五方桥房地资产处置,并授权北京天海董事会办理转让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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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监事报酬及订立书面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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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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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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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全部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夏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