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7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7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书面同意,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7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上海市奉贤区雷州路169号公司行政楼二楼208室(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8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资产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竞拍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持有的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简称“玻钢院”)100%股权和上海华信对玻钢院享有的无争议的债权108,538,081.36元,两项资产起拍价合计552,370,207.45元,此次拍卖为第三次拍卖。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资产竞拍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参与竞拍上海华信持有的玻钢院100%的股权和上海华信对玻钢院享有的无争议债权108,538,081.36元。上海华信持有的玻钢院100%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7,746.60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目前,玻钢院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上海华信持有玻钢院100%股权和108,538,081.36元无争议债权两项资产,两项资产不单独分别处置。该拍卖事项已于2020年9月22日进行公告,并将于2020年11月9日一2020年11月10日进行拍卖,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竞拍该拍卖资产。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竞拍。上述竞拍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成功竞得该资产,本次参与竞拍尚须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资产包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华信持有的玻钢院100%股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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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华信对玻钢院享有无争议债权的情况
上海华信对玻钢院享有无争议债权人民币108,538,081.36元。
(三)资产包的评估价值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0)第0631号资产评估报告,以资产基础法为评估方法,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玻钢院总资产评估价值为853,706,512.37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160,218,815.36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为693,487,697.01元。无争议债权的金额为108,538,081.36元,以上两项待处置资产合计价值为人民币802,025,778.37元,两项资产本次起拍价合计552,370,207.45元。
三、其他安排
根据司法拍卖公告,参与竞拍法人或自然人参与竞拍需缴纳保证金1,000万元,剩余价款应于拍卖成交日后7日内付清。
公司需要先交纳1,000万元的保证金,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操作竞拍事项,若竞拍成功,公司需交纳不低于542,370,207.45元的余款,具体需支付金额以公司竞拍成功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金额为准。
四、竞拍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始建于1960年的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玻璃钢/复合材料和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的性能、结构、工艺等方面的开发研究工作,其军工产品相关资质证书齐全,现已承担了上百次国家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和新产品研制开发,已取得了百余次重大科技成果,引领着国内玻璃钢/复合材料和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是一家集科研、研发、生产、服务、贸易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在绿色新能源风力发电机复合材料叶片研制方面,玻钢院是国内研制开发较早,技术力量雄厚,品种规格较齐全的叶片研制基地之一。其在大型风力机叶片方面拥有自主设计研发,模具制造,产品制造和产品试验的能力。
玻钢院是国家认可的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的技术服务机构。其内部的中国上海测试中心玻璃钢/复合材料行业测试点、中国合格评定国家级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国家级实验室、德国GL力学性能检测合作实验室,为国内外玻璃钢/复合材料厂家、原材料厂家、高校和相关研究机构提供材料性能测试、产品结构试验、设计咨询、合作研发、制定企业标准等服务。
公司参与此次竞拍是本着“新材料+军工科技”的多元化集团发展战略,促进公司新材料与军工板块产业链的有效延伸,加快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依据竞买公告,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如公司竞拍成功后,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该事项或竞拍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则可能会存在不能收回保证金及被追索的风险。
2、本次竞拍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9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于2020年11月13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雷州路169号公司行政楼二楼208室(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9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资产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该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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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2日9:00一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11月12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邮编:201204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指定传真:021-50770183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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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110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金控孵化”)的通知,获悉唐山金控孵化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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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积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唐山金控孵化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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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唐山金控孵化所质押股份尚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