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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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83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2020年10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在公司官网公示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内容包括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8日,时限不少于

10日。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任职证明、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分、子公司担任的职务、拟激励对象的工资单及公司或公司分、子公司为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凭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核查情况,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为公司(含分、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0-084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年9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具体表述以工商登记为准),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55072786B

名称: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吕强

注册资本:肆亿壹仟零肆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5年05月23日

营业期限:1996年05月23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永康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1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玻璃保温容器制造;母婴用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体育用品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塑料制品销售;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喷涂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真空镀膜加工;健身休闲活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金都路968号;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东路2号6号。)

因2020年相关工商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范围重新进行了规范化表述,工商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与公司原披露的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存在差异(不涉及实质内容的变更)。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章程(2020年9月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