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蒋国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玲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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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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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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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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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8月25日,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文投”)收到浙江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事项的批复》,原则同意浙江文投收购公司控股权方案。
因此,公司大股东钱文龙先生、缪进义先生与浙江文投于2020年7月10日签订的《钱文龙、缪进义与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满足,相关表决权委托事项已生效,浙江文投在公司中拥有委托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66,423,12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64%,公司控股股东由钱文龙先生变更为浙江文投,实际控制人由钱文龙先生变更为浙江省财政厅。
2、2020年7月10日,公司与浙江文投于签署的《关于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约定:《表决权委托协议》经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生效后,上市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浙江文投将以控股股东身份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有序向前推进。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259.58%。
2020年,受影视行业持续深度调整及年初疫情影响,影视行业环境进一步恶化,客户资金偿付能力大幅下降,公司影视业务也遭受了较大的冲击,导致公司大量应收款超期无法收回。在此背景下,公司根据市场发生的变化,对2020年存货、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相关资产全面梳理,同时根据市场情况及意向客户沟通情况等确定相关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2020年1月-9月份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61亿、资产减值损失3.15亿元。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预计2020年将继续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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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599 股票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2020-084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发来的《关于更换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项目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财通证券作为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公司控制权项目的财务顾问,因财务顾问主办人陈明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持续督导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切实做好持续督导工作,财通证券已委派陈畅先生接替陈明先生继续履行后续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上述收购事项持续督导期间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为王康先生、陈畅先生。
陈畅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
陈畅先生,硕士,法律执业资格,现任财通证券投行项目经理,四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项目,曾参与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推荐挂牌及其他财务顾问项目。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2020-083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六号--影视》等规定的要求,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营业收入分行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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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视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暂无新开拍的电影项目、电视剧项目。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1599 公司简称:鹿港文化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