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聂东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本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瑞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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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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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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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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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客户为地方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公司口蹄疫疫苗货款纳入地方防疫经费预算中,销售回款受到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影响。
注(2):主要原因为公司支付“聚英外来动物疾病防治泰州有限公司”投资款。
注(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部分研发项目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记入开发支出。
注(4):主要原因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对报告期内的限制性股票摊销费用计提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5):主要原因为购建设备、工程等长期资产预付账款增加。
注(6):主要原因为本期采购材料款增加,材料款未到结算期。
注(7):主要原因为本期根据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注(8):主要原因为本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增加,按照规定计提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期末尚未缴纳。
注(9):主要原因为长期借款按照还款计划,将报告期末未来一年内需要偿还的借款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注(10):主要原因为本年净利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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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积极推广猪口蹄疫O、A二价合成肽疫苗,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销售质量。自2018年以来,政府防疫部门对O、A二价口蹄疫疫苗的需求有所增加,公司2019年开始投放市场的新产品猪口蹄疫O、A二价合成肽疫苗受到了养殖户的欢迎,报告期内政府防疫部门增加了对该产品的采购量,该产品在公司产品中的销售占比进一步提高。
注(12):2020年3月4日公司向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自3月份开始摊销股权激励费用,管理费用增加。
注(13):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息收入减少。
注(14):主要原因为本期部分政府补助项目成功验收,其他收益增加。
注(15):主要原因为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增加。
注(16):主要原因为本期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同比增加,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每股收益增加。
注(17):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上市扶持款。
注(18):公司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疫工作,向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捐赠价值141.12万元的进口D7消毒液。
注(19):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得税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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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收现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注(21):主要原因为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以及取得投资收益的现金增加。
注(22):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润分配总额增加,以及按计划偿还银行长期借款金额增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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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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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8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所得投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相关风险提示:金融产品均有相关期限约定,在合约期限内,公司无法赎回投资资金,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不能投资其他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机会成本;如果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波动,发行相关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受到影响,公司可能会因不能提前转移资金而产生投资损失。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
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本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自有资金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金融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现金管理活动进度进行信息披露。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金融产品均有相关期限约定,在合约期限内,公司无法赎回投资资金,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不能投资其他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机会成本;如果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波动,发行相关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受到影响,公司可能会因不能提前转移资金而产生投资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建立了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上网文件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9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尔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了解并监督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过程,监事列席董事会并了解董事会对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情况,监事会认为《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建立了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通过对闲置资金的管理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申联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建立了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申联生物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7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金融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80元,募集资金总额44,0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17.5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9] 0004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 2019年10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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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金融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额度不超过2.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本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
四、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影响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实施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建立了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通过对闲置资金的管理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申联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本次申联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88098 公司简称:申联生物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