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Hui Deng(邓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诚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诚川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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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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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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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的授权许可使用,公司提供的计算机视觉技术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行业。2020年1-9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0,029.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82.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105.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04%。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智能手机客户的产品渗透率稳步提升,智能手机视觉解决方案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于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4,155.47万元;智能驾驶业务快速发展,于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582.82万元。此外,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资金取得的银行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028.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21.30万元。
尽管公司于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但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及蔓延造成消费需求的不确定性以及全球消费电子供应链受到打击,在一定时期内可能对全球智能手机的出货量产生负面影响。如公司主要智能手机业务客户因智能手机终端需求下滑,或因调整自身市场计划导致智能手机出货量下滑、延迟推出新机型而向公司采购需求下降,则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分析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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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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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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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解除对登虹科技股权回购义务事项
杭州登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虹科技)系本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Hui Deng(邓晖)同时担任登虹科技董事长。2015年9月,虹软(上海)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多媒体)与外部投资人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富尊)、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利光电)签署了投资协议,同意光大富尊、信利光电共同投资登虹科技。协议约定,如登虹科技未能在约定日期前在中国证券市场(包括新三板)上市,且光大富尊或信利光电于2020年1月31日前书面提出了回购要求,上海多媒体需在2020年3月31日前按照光大富尊、信利光电各自的投资本金1,500万元加年利率8%(非复利)的价格回购其持有的登虹科技股权。
2020年2月,信利光电与程晨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信利光电将持有的登虹科技11.75%股权转让给程晨。该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已支付完毕,并于2020年2月28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2020年3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批,上海多媒体作为原回购义务方与光大富尊、金孝奇先生达成意向,由金孝奇以2,030.80万元的价格受让光大富尊持有的登虹科技11.75%的股权,三方共同签署了股权回购协议,该协议所涉及的交易价款已由金孝奇向光大富尊支付完毕,并于2020年3月11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因此,上海多媒体上述股权回购义务已解除。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登虹科技股权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5)。
(二)诉讼事项
1、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
2019年9月,ArcSoft, Inc.收到Marc Chan、Lei Li、Strong Wealth Limited、Pacific Smile Limited作为原告对包括本公司全资子公司ArcSoft, Inc.、Wavelet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以下简称Wavelet)和实际控制人Hui Deng(邓晖)等主体和个人在内的被告的相关诉讼材料,声称该等被告在原告作为转让方将其原持有的ArcSoft, Inc.股份出售给相关受让方的交易中存在不符合法律的行为。2020年1月,律师收到了原告关于本案的修正的起诉状,在修正的起诉状中增加虹软科技作为被告,同时修改了部分主张,诉讼请求未发生变化。2020年6月,原告自愿撤销了对Wavelet的指控。针对原告的起诉状,ArcSoft, Inc.、Hui Deng(邓晖)、虹软科技等被告向法院提交了相关驳回起诉动议;2020年9月,律师收到法院就上述驳回起诉动议签署的《部分同意和部分否决驳回起诉动议的法院令》,法院同意ArcSoft, Inc.、Hui Deng(邓晖)、虹软科技提出的主要的驳回起诉请求。截至目前,该案处于审前动议阶段。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6日、2020年1月7日、2020年9月21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1)、《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1)、《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6)。
2、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
本公司就与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之间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0年8月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浙01知民初406号)。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7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三)关于签订软件授权合同事项
2020年3月,公司与某一特定客户签署了软件许可协议修正案,由本公司以许可方式向该客户提供部分特定的计算机视觉算法,以用于其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由公司收取技术/软件使用授权费。本授权合同金额为2.20亿元人民币(含增值税),本次签订授权合同主要为公司与该客户多项授权合同的续签。截至目前,该合同处于正常履行状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软件授权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8)。
(四)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事项
公司于2020年4月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5月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同意ArcSoft Multimedia Technology Limited对其2019年5月出具的《承诺函》中关于上海多媒体股权转让给虹软科技事项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履行。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20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
(五)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0年8月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9月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3.6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56.40万股。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38.88元/股。2020年9月,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9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1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353.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15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3)。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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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088 公司简称:虹软科技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