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雪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焰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翠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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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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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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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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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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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0-087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友钴业”)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衢州”)、华金新能源材料(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公司”)、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新能源”)、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新能源”)、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再生”)、浙江华友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进出口”)、浙江华友浦项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浦项”)、浙江华友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电力”)于2020年4月9日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1,881,541.90元,前述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均不含以前年度政府补助由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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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于2020年4月9日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1,881,541.90元,均计入其他收益。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影响,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3799 公司简称:华友钴业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