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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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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坚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淑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淑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与青岛旅投中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青岛中骏”)签署《合伙协议》,共同设立“青岛蓝色星空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青岛中骏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同时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基金管理人,美达股份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本合伙企业初始设立规模为人民币3010万元,其中美达股份拟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青岛中骏拟认缴出资人民币10万元,该事项目前正在有序推进。(详见公司2020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20-041)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坚之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董事。公司现任董事九名全部出席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坚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到会董事经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

一、美达股份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二、美达股份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三、美达股份《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成员同意:将新会新锦纺织有限公司持有的鹤山美华纺织有限公司40%的股权和导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鹤山美华纺织有限公司41%的股权一并转让给四川元顺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交易总价款为1538.00万元人民币。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作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鹤山美华纺织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四、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24日,本公司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召开九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2020年10月29日,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九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公司现任3名监事均参加表决。经表决,会议一致通过:

一、《美达股份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美达股份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美达股份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美达股份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并决议如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对于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1.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2.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程序合法,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美达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新会新锦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纺织”)、导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导通投资”)分别持有鹤山美华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山美华”或“标的公司”)59%、41%的股权。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将新锦纺织持有的鹤山美华40%的股权和导通投资持有的鹤山美华41%的股权一并转让给四川元顺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顺汇”),交易总价款为1538.00万元人民币。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元顺汇、新锦纺织将分别持有鹤山美华81%、19%的股权,鹤山美华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该交易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情况介绍

(一)出让方情况

新会新锦纺织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1997年04月18日,注册地为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东11号,注册资本1366.00万美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导通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EAD STEP INVESTMENT LIMITED),注册成立于1988年03月04日,注册地为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座2203室,注册资本21.00万港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二)受让方情况

1.企业名称:四川元顺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成都市青羊区童子街29号4栋4层3009号

4.法定代表人:许光华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RHMM25

7.主营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的施工;广告制作、代理、发布;电力工程设计;温室大棚的设计、维修、销售及安装;蔬菜、水果、苗木的种植及销售;农业种植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太阳能设备、光伏设备、风力设备的销售、安装、维护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推广、转让、咨询;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青岛盛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元顺汇100%持股股东。

9.关联关系:经核查,元顺汇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联关系。

10.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718.00万元,负债总额3,476.51万元,净资产241.4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76.19万元,实现净利润34.57万元。

11.元顺汇经营正常,资金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下属公司鹤山美华的81%股权。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鹤山美华纺织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鹤山市沙坪镇人民东路16号

4.法定代表人:郭敏

5.注册资本:182.00万美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768418471D

7.主营业务范围:生产经营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和各类经纬编针织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新会新锦纺织有限公司出资107.38万美元,持有鹤山美华59%的股权;导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4.62万美元,持有鹤山美华41%的股权。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0.鹤山美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为鹤山美华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况,也不存在鹤山美华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出让方新锦纺织、导通投资拟与受让方元顺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转让价款

新锦纺织、导通投资将持有的鹤山美华81%股权转让给元顺汇,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538.00万元。其中,新锦纺织本次转让其持有的鹤山美华4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760.00万元;导通投资本次转让其持有的鹤山美华41%的股权,转让价款为778.00万元。

(二)转让价款支付

转让价款分三期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签署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元顺汇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500万元;

第二期:鹤山美华81%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元顺汇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500万元;

第三期:鹤山美华完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会支行抵押土地及房产的解押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元顺汇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538万元。

(三)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

签署本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公司印章、证照、财务资料、资产等有关内容的交割手续;受让方收到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过渡期安排

1.协议约定的过渡期为协议签署日至鹤山美华股权工商变更完成日。

2.在过渡期内,出让方应按照一个尽职管理者的标准管理经营鹤山美华;鹤山美华的相关印章由双方共管。

3.在过渡期内,除协议特别约定外,未经受让方书面许可,出让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故意损毁、转移鹤山美华资产;

(2)以鹤山美华对外提供担保、签署或解除合同、处分债权、录用新员工、调整薪酬;

(3)以鹤山美华全部或部分资产为标的与他人签署任何转让、合作协议;

(4)对鹤山美华全部或部分资产作出质押、抵押及托管等;

(5)将持有鹤山美华的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6)实施对鹤山美华股权存在权益受损和转让障碍的行为。

四、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了广东正恒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鹤山美华企业整体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书》(广东正恒资评字[2020]第0063号),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8月31日,鹤山美华整体净资产评估值为2109.67万元,本次转让的标的公司81%股权所对应的评估价值为1708.83万元。本次交易双方以该评估值为基础,参考鹤山美华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经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1538.00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作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会与公司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问题。

六、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下属子公司鹤山美华81%股权,有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便于集中资金发展公司主营业务。经初步估算此次交易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影响为增加净利润298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此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鹤山美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剩余持有的19%鹤山美华股权投资改为按金融资产核算,按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七、备查文件

(一)美达股份董事会九届18次会议决议;

(二)股权转让协议;

(三)资产评估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特就其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年第三季度末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存货、应收账款、金融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资产的价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公司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为此,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为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 21,294,493.61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相关部门对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范围内)期末库存物资的数量、状况进行检查和市场估计,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经过计算测试,2020年1-9月份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2,485,354.80元(其中:原材料3,416,844.60元,机配件6,039,888.42元,库存成品22,511,398.16 元,在产品517,223.62元)。前期已提存货跌价准备28,898,072.78元,2020年1-9月份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3,273,205.70元, 2020年1-9月份应补提存货跌价准备16,860,487.72元。存货跌价准备这一增减事项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减少利润3,587,282.02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1、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将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基本按照整个续存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其中,对应收账款采用单项组合与账龄组合相结合的模式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其他应收款按照三阶段模型(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2020年1-9月份应收帐款应计提坏帐准备7,900,266.79元,前期已提坏帐准备7,578,000.66元, 2020年1-9月份应补提坏帐准备 338,993.98元,因汇率变动转回 16,727.85元。2020年1-9月份其他应收帐款应计提坏帐准备90,298.18元,前期已提坏帐准备37,814.92元,2020年1-9月份应补提 52,695.87元,因汇率变动转回 212.61元。计提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这一事项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减少利润391,689.85元。

2、子公司深圳市美新投资有限公司与河南金洲通信器材有限公司之间发生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2020年9月期末余额32,300,000.00元,结合保理业务的保证措施,同时考虑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应计提16,723,088.05元,前期已提8,180,772.01元,2020年1-9月份应补提8,542,316.04元。计提保理业务信用减值损失这一事项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减少利润8,542,316.04元。

3、委托贷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子公司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以自有资金向河南中科天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9000万元贷款,借款期限一年,利率10.5%。这笔贷款已于2020年4月全部收回。前期对该笔委外贷款9000万元计提5%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额为4,500,000.00元,2020年1-9月份转回信用减值损失4,500,000.00元。这一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增加利润4,500,000.00元。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证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的影响

2020年1-9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6,860,487.72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434,005.89元,合计计提减值损失21,294,493.61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1-9月营业利润8,021,287.91元,本次计提是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结果以审计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1.公司已就计提 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事宜,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向我们做了充分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帮助。2.公司本次计提2020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评估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3.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0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1.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2.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程序合法,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意见;

3、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报,我们充分审阅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已就计提2020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事宜,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向我们做了充分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帮助。

2.公司本次计提 2020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评估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0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独立董事

陈玉宇、杨兴旺、杨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