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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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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祝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福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期营业收入采用净额法列示,与上年度同期增减率对比不具有可比性。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1:报告期内营业利润累计同比减少6,661.67万元,利润总额累计同比增加2,261.59万元,净利润累计同比增加4,687.12万元,主要影响因素:

百货板块净利润较同期累计同比减少789.6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①受到疫情影响,为配合政府部门抗击疫情,各门店都有不同程度闭店措施,导致销售收入同比下降,营业毛利同比减少21,021.01万元,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较同期累计同比减少1,546.31万元;②本期济宁百货担保解除,转回预计负债金额6,244.09万元,影响净利润4,683.07万元;③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江日昇投资有限公司净利润增加导致投资收益累计同比增加;

地产板块净利润较同期累计同比减亏1,438.82万元,主要是由于①与江苏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代建合同后人工成本以及营销推广费等相关费用同比下降;②延期交付支付的违约金较同期累计同比减少;

新业态板块净利润累计同比减亏3,896.33万元,主要是费用累计同比减少2,835.92万元,其中由于对AU79咖啡轻餐和孕婴童乐友等项目的停止运营导致费用同比下降;

商管公司净利润累计同比减少486.69万元,主要是由于返租成本累计同比增加888.35万元。返租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由于商管公司经营处于培育期,经营收入尚未达预期,委托经营返租支出已经开始,导致商管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亏损。

其他板块净利润累计同比增加628.31万元,主要是由于①同期有物业公司亏损,物业公司已于2019年年底处置;②报告期内上海松多公司已经停止运营,相关费用累计同比减少。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祝珺

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股票简称:*ST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0-03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盱眙百货商场拟于2020年12月下旬开业,建筑面积5.64万平方米。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一)公司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公司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期营业收入采用净额法列示,与上年度同期增减率对比不具有可比性。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80 公司简称:*ST中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