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0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冯志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志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壮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原因: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票据结算业务增加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新疆阳煤化机和华瑞不并表以及投资氢雄双阳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开发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研发项目增加,导致开发支出较同期增加。

长期应付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增加应付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23.74亿元所致。

专项储备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使用的专项储备金额较上年末较少所致。

3.1.2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原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子公司研发项目增加,导致研发费用较同期增加;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收回的减值损失较同期减少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子公司资产处置产生收益所致;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子公司收到的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

利润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化工产品市场行情及下游产品需求疲软,使得主要产品价格比同期下降导致。

3.1.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支付的票据保证金增加导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新增借款和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2020年6月10日及2020年6月29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售丰喜集团、正元集团、深州化工、寿阳化工四家子公司股权及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审议程序已完成。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阳泉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阳煤化工集团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对原协议进行了补充修改,就本次资产出售事项资产交割日、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进行重新约定。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及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6)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资产出售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石油价格暴跌、煤化工产品下游企业需求萎缩等因素的影响,对公司产品价格、销量、利润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为了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通过加大统购统销力度、资产出售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公司运营水平,以此冲抵不利因素对公司造成的影响。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积极影响,有望扭亏为盈。

公司名称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志武

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0-045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如下: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期限(2017-06-28至2020-06-27)已届满,现根据新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内容。公司现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以下项目:润滑油、润滑脂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期限(有效期2020-08-18至2023-01-14),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中的第十四条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其他章节条款不变,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十四条 国内贸易:批发、零售化肥、化工产品(除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产品)、农副产品(除国家专控品)、化工原辅材料(除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原料)、矿产品、建材(木材除外)、钢材、有色金属(除专控品)、通用机械、电器、仪器、仪表;以自有资金对煤化工及相关产业的投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危险废物经营;进出口: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2-甲基-1-丙醇、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环己酮、甲醇、四氢呋喃、乙醇、乙酸甲酯、异丁醛、正丁醇、正丁醛、氨、丙烷、丙烯、乙烯、苯胺、次氯酸钙、过氧化氢溶液、硝酸钠、亚硝酸钠、环己胺、甲醛溶液 、氯乙酸、氢氧化钠、三氯化磷、硝酸、乙酸、硫磺、萘、碳化钙的生产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有效期2017-06-28至2020-06-27);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

修订后:

国内贸易:批发、零售化肥、化工产品(除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产品)、农副产品(除国家专控品)、化工原辅材料(除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原料)、矿产品、建材(木材除外)、钢材、有色金属(除专控品)、通用机械、电器、仪器、仪表、润滑油、润滑脂类;以自有资金对煤化工及相关产业的投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危险废物经营;进出口: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环己胺、氢氧化钠、乙酸、硝酸、甲醛溶液、次氟酸钠溶液、乙烯、氨、丙烷、丙烯、次氟酸钙、硝酸钠、亚硝酸钠、过氧化氢溶液、碳化钙、硫磺、萘、氯乙酸、三氯化磷、苯胺、五氧化二钒、2-甲基-1-丙醇、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环己酮、甲醇、四氢呋喃、乙醇、乙酸甲酯、异丁醛、正丁醇、正丁醛的生产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有效期2020-08-18至2023-01-14);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0-043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收入、产量及销量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2020年三季度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1、尿素由于下游产品开工率不足造成产能过剩,整体价格较去年同期降低12.16%;

2、乙二醇受原油价格大幅下滑及新增产能影响,销售均价较去年同期降低19.32%;

3、聚氯乙烯上半年受疫情防控以及企业密集检修的影响,行业开工率降至近年同期低位,国内聚氯乙烯市场暴跌,出口订单比大幅下滑;进入三季度后,供应收缩,加上国内疫情好转,需求逐渐恢复,推动PVC市场大涨,销售均价较去年同期下降6.05%;

4、丙烯上半年受国内新冠疫情影响,丙烯价格大幅下跌,三季度丙烯下游产品利润空间逐步拉大,装置运行负荷较高,实际需求逐步增加,对丙烯市场支撑较大,丙烯价格缓慢上涨,销售均价较去年同期降低10.75%;

5、烧碱受疫情以及中美贸易战的影响,下游行业景气度、开工率、出口量都呈下降趋势,行情低迷,销售均价较去年同期降低27.16%;

6、三聚氰胺由于国内产能集中释放,供给过足,销售均价较去年同期降低17.14%;

7、精甲醇由于原油价格下滑、国内需求欠佳,销售均价较去年同期降低23.14%;

8、三氯化磷因安全检查导致厂家大面积停产使得供应侧压力减小;同时,抗疫需要以三氯化磷为原料的磷系杀菌剂HEDP产销两旺,市场供不应求以及三氯化磷主要原料黄磷和液氯价格高位运行,成本对三氯化磷价格支撑明显,销售均价较去年同期增长7.58%;

9、双氧水受中美贸易战及国内外疫情影响,产能持续释放,供应增加,供需矛盾加剧,同时下游需求减少,使得销售均价较去年同期下降12.6%。

(二)2020年三季度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1、煤炭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降低8.66%-10.44%;

2、工业盐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降低13.88%;

3、动力电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降低7%。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0-044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到会董事为:冯志武、程彦斌、王怀、白平彦、王宏、朱壮瑞、李端生、李德宝、裴正)。

(五)公司监事知晓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经营范围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期限(2017-06-28至2020-06-27)已届满,现根据新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内容。现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以下项目:润滑油、润滑脂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期限(有效期2020-08-18至2023-01-14)。董事会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中的第十四条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0-045)。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阳泉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冯志武先生、程彦斌先生、王怀先生、白平彦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及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临2020-04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0-046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

暨关联交易进展及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喜集团”)100%股权、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集团”)100%股权、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州化工”)54.6%股权及阳煤集团寿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阳化工”)100%股权转让予阳泉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工集团公司”)。转让的股权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基准日为2020年1月31日。根据评估公司以2020年1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上述四家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公司持有的上述四家公司的股权评估值合计为264,495.48万元。公司拟将持有的上述四家公司股权按264,495.48万元的价格出售予阳煤化工集团公司。审计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之间产生的损益均由股权转让方享有或承担。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阳泉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为了推进出售资产事项的进展,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协议进行补充修改,就本次资产出售事项资产交割日、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进行重新约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阳煤化工集团公司支付的第一次款项135,0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0年11月1日起不再合并上述四家公司的财务报表。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阳泉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 交割基准日

甲乙双方同意将2020年10月31日作为本次交割的基准日。

第二条 交割事项

甲方持有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阳煤集团寿阳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司54.6%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自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行使各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甲方不再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再参与该等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三条 期间损益

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标的股权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基准日期间形成的损益,由甲方享有或承担。因此,交割基准日之后的损益由乙方承担。现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期间损益进行审计,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基准日的金额264,495.48 万元加过渡期间损益确定。

第四条 价款支付

乙方需以标的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金额为依据,分次向甲方支付交易价款。第一次款项金额为135,000万元(大写:壹拾叁亿伍仟万元整),乙方需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第二次款项金额待期间损益审计报告出具之后,依据审计报告核定的金额,由乙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其他条款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四、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4名关联董事冯志武先生、程彦斌先生、王怀先生、白平彦先生依法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事项。

(二)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已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2、《补充协议》是公司与阳煤化工集团公司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的,协议的签订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公允的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润,能够维护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3、在本项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与阳煤化工集团公司签订《补充协议》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此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认真讨论,我们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阳煤化工与阳煤化工集团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出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2020-047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3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6日

至2020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509室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2日、11月13日8:30-11:30、15:00-17:30。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 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 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 有自行表决权。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弓晨雪

联系电话:0351-7255820

联系传真:0351-7255820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509室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691 公司简称:阳煤化工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