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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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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平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玉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9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投票,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平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同意该议案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公告》。

同意该议案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0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肯能源”)子公司营口贝肯双龙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双龙”)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贝肯能源持有贝肯双龙投资股权比例35.751%,并占有贝肯双龙董事会多数董事席位原为贝肯双龙第一大股东。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 贝肯双龙股东营口恒顺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达”)与营口龙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康贸易”)及高树臣先生于2020年10月27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三方互为一致行动人,以加强在贝肯双龙的控制权。

恒顺达(持有贝肯双龙34.349%股份)及龙康贸易(持有贝肯双龙17.525%股份)合计持有贝肯双龙51.874%股份,且互为一致行动人,并全权委托恒顺达和龙康贸易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树臣先生为唯一股东代表对贝肯双龙各项表决事项进行表决,协议签署完成后,贝肯双龙持股表决权比例达到51.874%,成为贝肯双龙的第一大股东。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的有关规定,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因此,公司不再对贝肯双龙拥有控制权。因公司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有多数成员(董事会5名成员中,贝肯能源委派董事为3人),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贝肯双龙董事会进行改选,减少董事席位1个。同意对贝肯双龙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章程修订后,公司不再占有贝肯双龙董事会多数董事席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第二章合并范围---第七条、第八条相关规定,贝肯双龙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0年9月末,贝肯双龙营业收入1475.31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2.41 %,净利润-258.99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92.59万元,对贝肯能源无重大影响。

贝肯能源持有贝肯双龙的股权比例不变,贝肯双龙作为贝肯能源的参股公司,从2020年10月27日开始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贝肯双龙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核算变更为权益法核算,按照持有的贝肯双龙的股权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该事项对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1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12: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强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同意该议案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4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吴云义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8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董事吴云义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64,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13%)。

截至2020年10月29日,吴云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吴云义先生未实施减持计划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吴云义先生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情况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吴云义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 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吴云义先生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吴云义先生未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吴云义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0-052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