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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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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安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项兴初、财务负责人陶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立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长51.63%,主要系本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长589.31%,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收到的票据结余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较期初下降100%,主要系本期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36.17%,主要系本期销售货款未回款金额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46.24%,主要系本期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较期初下降57.83%,主要系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所致;

合同负债较期初增长36.41%,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较期初增长72.10%,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5.95%,主要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原部分销售费如送车费、运输费等根据新收入准则在成本核算所致;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81.80%,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4,176.95%,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资产处置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6亿元,主要系本期处置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33亿元,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安进

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2020-078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70,759,150.00元人民币(不含公司前期已披露政府补贴),具体明细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上述补助资金在2020年度计入当期损益,将对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