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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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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应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元

注释1:货币资金减少系本期支付股权收购款所致。

注释2: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系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注释3:应收票据增加系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注释4:应收账款增加系本期合并范围不同所致。

注释5:预付账款增加系本期合并范围不同所致。

注释6:存货增加系本期合并范围不同所致。

注释7:其他流动资增加产系本期合并范围不同所致。

注释8:固定资产增加产系本期合并范围不同所致。

注释9:无形资产增加产系本期合并范围不同所致。

注释10:商誉增加产系收购伊宁供热及伟伯热力溢价所致

注释11: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系本期确认伊宁供热股权所致。

注释12:短期借款增加系本期新增银行贷款所致。

注释13:应付账款增加系本期合并范围不同所致。

注释14:预收款项减少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调至合同负债项目所致。

注释15:合同负债增加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调至合同负债项目所致。

注释16: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系支付上年薪酬所致。

注释17:应交税费减少系本期未交税金减少所致。

注释18:其他应付款增加系本期合并范围不同所致。

注释19:其他流动负债增加系本期合并范围不同所致。

注释20:长期借款增加系本期合并范围不同所致。

注释21:递延收益增加系本期合并范围不同所致。

注释22: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系本期合并范围不同所致。

注释23:少数股东权益增加系收购伊宁供热产生。

2、利润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分析

单位:元

3、现金流量相关变动情况及分析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9月10日,根据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伊市市监)字[2020]第1554号]及其于同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2715560503G]),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已过户至东方环宇名下,东方环宇现持有伟伯热力100%的股权。

2、出售东方环宇新能源100%股权

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已于2020年8月5日与环宇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转让公司所持全资子公司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3,696.77万元。目前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939.35万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明

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3706 公司简称:东方环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