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程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至纯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至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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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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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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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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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是否会发生重大变动具有不确定性,主要原因是联营公司上海汇丽涂料有限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名称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光
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临2020-025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核销报废部分存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出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考虑,拟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长期呆滞、无法利用的原料、库存商品等部分存货进行清理,予以报废核销。本次核销的存货共计6,082,395.29元。
本次核销的存货已按会计政策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部分存货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临2020-026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过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核销报废部分存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出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考虑,拟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远汇丽建材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长期呆滞、无法利用的原料、库存商品等部分存货进行清理,予以报废核销。本次核销的存货共计6,082,395.29元。
经过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核销的存货已按会计政策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且相关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供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核销存货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900939 公司简称:汇丽B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