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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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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邹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志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合作设立基金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5年11月,经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通过下属子公司上海嘉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合作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麟毅创新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新壹号基金”)用于专项投资沪江教育。2019年10月,公司收到创新壹号基金《基金投资项目重大事项报告》,获悉创新壹号基金取得仲裁裁决(﹝2019﹞沪贸仲裁字第0991号),裁定仲裁被申请人上海互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伏彩瑞、于杰及唐小浙(四被申请人以下合称“被执行人”)应共同向创新壹号基金支付股份回购款本金人民币104397375元及利息损失等。2020年1月20日,公司收到创新壹号基金2019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489号),确认仲裁事项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

2020年4月21日,公司获悉因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2020年6月19日,公司收到创新壹号基金发来的《基金投资项目重大事项报告(2020年6月)》,由此得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驳回上海互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伏彩瑞、于杰及唐小浙请求撤销[2019]沪贸仲裁字第0991号仲裁裁决的申请。创新壹号基金已于2020年5月18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文件,上述强制执行工作已恢复。

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2016年1月9日、2016年6月4日、2020年1月22日、2020年4月23日及2020年6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关于清算注销分公司的事项

为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公司于2020年6月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清算注销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分公司”)实施清算注销,注销后,销售分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将由公司承接。

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3、关于挂牌转让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一毛条”)因受经营环境不利因素影响,已自2015年2月起处于停产歇业状态,且主要资产生产用地长期闲置。为推进低效资产的清退盘活,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首次挂牌价格为标的资产的评估价格2493.24万元。此外,为高效、有序推进标的资产挂牌转让相关工作,如首次挂牌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重新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相关事项,向下调整挂牌价格的幅度为标的资产评估价格的20%,其余挂牌条件应与首次挂牌条件保持一致。此后挂牌方案的制定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10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4、关于清算注销上海银盾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事项

因上海银盾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盾公司”)发展未取得预期效果,安防产业人技结合的合作效应微弱,技防业务缺乏市场竞争力,在今年出现业务萎缩加剧和经营亏损的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银盾公司的事项。本次清算注销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但不会对本公司整体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当期损益的具体影响额需在清算工作结束后方可确定。

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689 900922 公司简称:上海三毛 三毛B股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