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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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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泽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学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柯昌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5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项目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项目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月,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为避免同业竞争事项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其中承诺:

1、广晟公司将促使广晟矿投加快解决珠江矿业公司的相关问题,并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且条件成熟时,向广晟有色提议收购其所持有的珠江矿业公司60%股权。如有关股权转让的提议未能获得广晟有色及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相关障碍在三年内仍无法消除,则广晟公司亦将促使广晟矿投至迟于其后一年内启动将其所持珠江矿业公司60%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期末,珠江矿业2018年以来处于停产状态,与广晟有色已不构成实质同业竞争问题。

2、广晟公司将通过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有限公司敦促中国冶金进出口广东公司(以下简称“冶金进出口公司”)以2016年为过渡期清理相关稀土贸易业务,清理完成后冶金进出口公司不再从事稀土产品贸易业务。

截至本报告期末,广晟公司已按承诺要求敦促冶金进出口公司加速清理相关稀土贸易业务。但冶金进出口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业务结构单一、人员负担重、清理难度大。截至本报告期末,冶金进出口公司稀土贸易业务仍在清理中。

3、督促稀土集团、广晟健发加快解决将广晟健发注入上市公司所面临的相关实质性障碍,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广晟有色提议收购稀土集团所持有的广晟健发35%股权。如有关股权转让的提议未能获得广晟有色及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相关障碍在三年内仍无法消除,或广晟健发其他股东仍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广晟公司将促使稀土集团至迟于其后一年内启动将其所持广晟健发35%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含广晟健发其他股东)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期末,稀土集团已启动处置广晟健发公司股权工作。但由于该项工作需履行国资审批等程序,目前仍在推进当中。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泽林

日期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0-04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或“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0年11月1日届满。近日,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及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8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5月1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晟有色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1月26日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同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016年10月26日,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款项缴纳到位。2016年11月1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253,879股新股完成股权登记,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42%,认购价格为34.15元/股,认购金额为42,819,967.85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股票的限售期为36个月,已于2019年11月1日解除限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733,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

二、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将于2020年11月1日届满。2016年1月26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等事项。2017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全体持有人做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等有关事宜。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即将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及公司股票价值的信心,并维护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经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及公司董事长批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8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5月1日。存续期内,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临2020-05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持有公司股份14,374,588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4.76%。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4”),国华人寿出于投资安排,拟于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1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04,985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9%。

截止2020年10月29日,国华人寿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国华人寿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是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华人寿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国华人寿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59 公司简称:广晟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