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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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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010 公司简称:文峰股份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贾云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云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明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1)如执行“旧收入准则”,公司2020年1-9月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2020年1-9月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利润下滑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毛利减少,同时员工薪酬、折旧摊销、租金等费用继续正常支出,导致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

3、2020年5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南通大世界广告有限公司,故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郑素贞所持有的公司27,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15-048号)公告、2016年4月13日发布的(临2016-001号)公告以及2019年3月27日发布的(临2019-014号)公告。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表中简用词语释义如下: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贾云博、闵振宇、王钺、孙一宁、黄明轩、张益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周崇庆、严骏、刘思培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杨建华、汤平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贾云博为董事长、聘任贾云博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钺、孙一宁、戴振斌、成智华和朱华云为副总经理、聘任黄明轩为财务总监,聘任何兰红为董事会秘书。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杨建华为监事会主席。2020年9月召开的公司职代会选举单美芹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贾云博

日期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0-035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3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0年第三季度,因经营策略、项目调整,两家门店闭店,如下:

二、2020年第三季度新增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百货业态毛利率达66.43%,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是执行新收入准则统计口径变化所致。若按去年同期口径,百货业态毛利率为16.65%,下降0.67%。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根据新准则要求,将联营销售收入从采用总额法变更为采用净值法核算,对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金额影响较大,使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下调,但是不会对当期和变更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旧收入准则下的公司2020年1-9月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1)如执行“旧收入准则”,公司2020年1-9月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收入与成本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2)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2020年1-9月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