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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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在沙发制造业深耕多年,通过内部培养、外部招聘、竞争上岗的多种方式储备了管理、生产、销售等各种领域优秀人才。未来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发展机制,制定人力资源总体发展规划,优化现有人力资源整体布局,并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特点、运营模式,对储备人员进行培训,保证相关人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2、技术储备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已逐步形成自身的核心技术,形成多项授权保护的专利技术,并实现多项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持续不断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维持核心竞争力。
3、市场储备
在市场方面,公司逐年加大参加国内外知名的家居展会活动的投入,并通过相关的营销活动进行市场推广,实现品牌形象的良好传播。作为国内优秀的沙发制造企业之一,中源家居的优质产品和服务积累了广泛的市场口碑,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主要客户系国外大型的生活家居批发商和零售商,经过多年的积累与业务合作,公司与大多数客户保持了稳定的供销关系,公司客户遍及美国、加拿大、南非、澳洲等国家。
五、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扩大公司市场份额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整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而使公司能够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二)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上市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0-069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中源家居研发设计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安排: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家居”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1,655.4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转账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概述
公司于2020 年11 月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中源家居研发设计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655.4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转账日专户余额为准)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涉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1,655.4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40.85%。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86元,共计募集资金39,72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90.0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人民币 26,320,754.47元,税款人民币1,579,245.53元,税款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36,93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于2018年2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63.7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124.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年产53万件沙发扩建项目”、“年产86万件家具及配套五金件扩建项目”和“中源家居研发设计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及“新增年产9.76万件沙发技改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35,124.17万元。
鉴于公司原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6万件家具及配套五金件扩建项目”和“新增年产9.76万件沙发技改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上墅乡上墅村及塘浦工业园区,从实际业务经营角度出发,不能发挥“集约化”、“规模化”的优势,亦不便于生产经营管理。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议案终止了“年产86万件家具及配套五金件扩建项目”和“新增年产9.76万件沙发技改项目”,并决定以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17,592.87万元及相关利息收入、理财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投入“中源家居未来工厂产业园一期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
截至目前,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及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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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中源家居研发设计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中源家居研发设计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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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存放余额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31日,“中源家居研发设计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504.2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655.44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利息与理财收益为累计收到的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中源家居研发设计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原定拟在公司本部办公大楼建立研发设计中心,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引进行内各专业领域高端技术人才,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品管部实验室,购置先进的质量检测设备,引进行内高端质量管理人才;建立更为良好的培训管理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员工在职培训。此次“中源家居研发设计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将提升公司技术研发的硬件基础和实力,提升公司研究开发能力、专业人才引进能力、业务培训能力及质量管理水平,有助于公司进行持续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节约研发设计培训中心项目支出。一方面,公司依托于现有研发体系及设施场所,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节约了研发场所部分工程建设费用,并充分利用研发设备,提高现有研发设备使用效率,未大量购买新的设备,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公司近年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技术骨干,将现有软硬件技术优势和人员经验转化到项目产品研发上,有效降低了研发设计培训中心项目支出。因此经公司审慎研究和论证,认为目前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现状已符合公司目前发展要求,公司拟结束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该项目结余募投资金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视市场变化情况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研发投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2020年以来,受中美贸易战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为满足公司跨境电商等业务的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655.44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研发设计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审议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中源家居本次将研发设计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中源家居本次将研发设计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中源家居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综上,保荐机构对中源家居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0-070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家居”及“公司”)于2020 年11 月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年产53万件沙发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1年6月,将“中源家居未来工厂产业园一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1年12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86元,共计募集资金39,72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90.0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人民币 26,320,754.47元,税款人民币1,579,245.53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36,93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63.7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124.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年产53万件沙发扩建项目”、“年产86万件家具及配套五金件扩建项目”和“中源家居研发设计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及“新增年产9.76万件沙发技改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35,124.17万元。
鉴于公司原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6万件家具及配套五金件扩建项目”和“新增年产9.76万件沙发技改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上墅乡上墅村及塘浦工业园区,从实际业务经营角度出发,不能发挥“集约化”、“规模化”的优势,亦不便于生产经营管理。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议案终止了“年产86万件家具及配套五金件扩建项目”和“新增年产9.76万件沙发技改项目”,并决定以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17,592.87万元及相关利息收入、理财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投入“中源家居未来工厂产业园一期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
截至目前,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及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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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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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1,901.67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101.67万元,购买保本理财产品9,000.00万元(含定期存款产品3,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8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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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尚未经审计。募集资金投资进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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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 “年产53万件沙发扩建项目”延期的原因:
第一,公司变更了“年产53万件沙发扩建项目”中智能仓库的实施地点。为提高募投项目运行效益,公司结合现有的场地及物流综合分析后,将原计划中投入建设智能仓库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中智能仓库的实施地点由“递铺街道塘浦工业园区2-5幢”变更为“递铺街道双桥路533号”,该变动导致该项目进度有所延期。第二,为顺应自动化物流与智能仓储技术快速提升的趋势,让智能仓储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发挥更高效的作用,公司对智能仓库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对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有所影响。第三,受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智能仓储相关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存在较大程度延迟。
上述智能仓库建设进展不及预期导致“年产53万件沙发扩建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受到影响。经公司审慎研究,鉴于目前项目尚未达到结项标准,决定将“年产53万件沙发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1年6月。
(2)“中源家居未来工厂产业园一期项目”延期的原因:
第一,前期因政府实际开展土地招投标的时间较预计实施时间推迟近8个月,直接影响该项目推进计划。第二,项目的土地招投标工作完成以后,受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浙江地区梅雨季等不利天气因素影响,项目施工进展不及预期。
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中源家居未来工厂产业园一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1年12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募投项目建设进展。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此次会议审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中源家居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中源家居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中源家居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综上,保荐机构对中源家居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0-071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2019年7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口头警告:公司2018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存在以下不合规事项:(1)2019年6月20日未及时进行权益分派操作闭环操作确认;(2)2019年5月7日公告内容不符合要求。信息披露的操作事项属于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公司未及时、审慎办理信息披露的操作事项,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3.2.2条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一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经讨论,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奚银给予口头警示。
公司收到口头警告后高度重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引以为戒,认真学习《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一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后续及时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杜绝发生类似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