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6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安排:根据风电行业发展的客观实际,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需要,公司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并将上述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2,193,358.69元(含利息,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本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3月29日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5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4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66,001,494.83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76,998,505.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业经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大彭)于2011年4月29日出具的苏天会验[2011]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储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以下简称江阴农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统称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募集资金按投资项目分别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原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承销保荐业务已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及承接,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四家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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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投入以下三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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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1,241,4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76,998,505.17元,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计划投资额,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轻重缓急对后两个项目按计划投资额的比例调减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其他途径解决。
(二)、2014年4月25日、2014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建设年产8万吨2.5MW以上风电大型铸件扩建项目二期工程和年产2000套风电主齿轮箱部件项目,并将该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557,063,892.3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1.72%。具体情况如下(详见2014年4月26日编号为2014-012公告):
1、年产8万吨2.5MW以上风电大型铸件扩建项目
概述:根据投资计划,公司拟投资9188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8万吨2.5MW以上风电大型铸件扩建项目”。该项目达产后,可新增8万吨/年铸件的铸造能力、6万吨/年铸件的机加工能力,以及配套的模具制造、表面处理和检验能力。截至2014年4月25日,该项目已完成一期4万吨铸造、3万吨机加工项目以及模具制造、表面处理和检验等配套项目的建设,并已投入使用。经综合评估,公司拟终止该项目剩余工程的建设,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14年4月25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1,087.97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亿元)。
终止原因: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即已开始建设“年产8万吨2.5MW以上风电大型铸件扩建项目”,现已完成一期4万吨铸造、3万吨机加工以及配套项目,自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形成16万吨铸造产能(大型铸件产能14万吨)、11万吨机加工产能以及配套的模具制造、表面处理和检验能力。经过连续两年风电调整期,风电行业进入理性平稳发展阶段,目前风电产品不存在过往飞速扩张期的高毛利率及高收益,因此公司暂停了该项目的建设。2013年,在国家政策引导下,风电行业逐渐回暖。伴随风电产品市场需求的增加并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未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鉴于此,公司经过综合评估,为了能够充分有效地利用资金,终止该项目剩余4万吨工程的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年产2000套风电主齿轮箱部件项目
概述:根据投资计划,公司拟投资2731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2000套风电主齿轮箱部件项目”。截至2014年4月25日,公司已投入517.37万元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经综合评估,公司终止该项目的建设,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14年4月25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4,618.42万元。
终止原因:公司上市前将主齿轮箱作为募投项目的重要原因是由于技术含量高,主齿轮箱为供需最紧张的风电零部件之一,而且其利润率较高。但风电经历了连续两年调整期后,一方面原有国内外齿轮箱生产企业加大投入、扩大规模,供货能力提升,因此齿轮箱供不应求的状态得到缓解;另一方面,风电行业的利润率趋于平稳,作为风电主要零部件的主齿轮箱,毛利率随之逐年降低。在此背景下,公司启动主齿轮箱项目已失去良好的市场动力因素;同时,主齿轮箱技术壁垒高,将消耗大量研发投入,如在市场趋于平稳的现状下再盲目投资,资金的投入产出比将不符合新进企业的投资目的。为了保障主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并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终止建设“年产2000套风电主齿轮箱部件项目”。
3、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终止年产8万吨2.5MW以上风电大型铸件扩建项目和年产2000套风电主齿轮箱部件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557,063,892.3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三)、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5,449,150.98元(含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7,063,892.3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193,358.69元。
四、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截至 2020年9月30日,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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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以上报告均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发表了合规合理的明确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前后披露不一致、披露不及时、风险揭示不充分等情况。
六、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本项目计划整合包括理化室、计量室、性能试验室、热加工工艺室、冷加工工艺室、材料研究室等研发资源,建设研发中心大楼和试制车间。
随着风电行业逐步向单机大型化及海上风电发展,为了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抓住研发时机,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成立了江苏省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等研发平台。近年来,公司已陆续购置了激光跟踪仪6台套;光谱仪5台套;测长机1台套;工业内窥镜5台套;金相显微镜3台套;中频感应熔化系统5台套;树脂砂生产线系统1台套;除尘系统29台套等,已满足公司研发项目需求。研发需求在公司历年日常经营活动中已解决,如:自2011年开始,新品开发及批量实施的多达300种;QT500、QT600新材料先后研制成功,并广泛应用于核心客户各种产品之中等。
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由于立项较早,虽然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经过多次会商、修订,但经评估该项目已无法适应市场和生产需求。最终,公司经过审慎考虑,决定不再专门建设研发中心大楼和试制车间,因此决定终止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相应研发需求由上述研发平台承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说明
截至 2020年9月30日,本项目已累计投入345.04万元,占承诺投入总金额的19.06%,剩余募集资金22,193,358.69元,本次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在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予以注销。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第三期)》等相关规定,采取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的相关保障措施,承诺在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从而保障并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变化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九、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内控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吉鑫科技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吉鑫科技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大会由工会主席朱陶丽主持,会议应出席代表28人,实际出席2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大会审议选举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达成如下决议:
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夏茹女士、刘喜凤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怀刚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相同,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夏茹女士:女,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至2006年,就职于江阴加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物流仓储管理工作;2006年至2008年就职于江阴飞鱼管理咨询公司,负责企业项目咨询管理;2008年至2019年,就职于本公司,担任行政管理部副部长职务;2019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夏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夏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刘喜凤女士:1984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2007年2月加入公司,目前担任营销部部长。
刘喜凤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刘喜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0年11月13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提名人推荐、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包士金先生、包振华先生、朱陶芸女士、陈玉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王世璋先生、陈莹女士、陆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王世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莹女士、陆文龙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世璋先生已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国家法律、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徇私舞弊等现象,相关提名建议真实、合法、有效;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情形,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怀刚强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夏茹女士和刘喜凤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包士金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1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2003年12月,作为最大股东创办了公司前身江阴市吉鑫机械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8年6月股份公司设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兼公司总经理;2011年7月起,辞任行政管理职务,专职担任公司董事长。包士金先生兼任中国铸造协会常务理事。
包士金先生,2010年5月被中国铸造协会评选为“第五届全国铸造行业优秀企业家”,2009年被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联合授予“第四届(2007-2008)全国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的荣誉称号,2011年、2013年及2016年均被选为“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2014年被江苏省机械行业协会评为“江苏省机械行业优秀企业家”,2017年被全球锡商大会组委会评为“无锡市百名锡商人物”。
包振华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包振华先生曾任招商银行江阴支行客户经理,于2011年10月起开始在公司工作,历任投融资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3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包振华先生,曾担任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2014年4月被江苏省铸造协会评选为“江苏省铸造行业未来之星”,5月被中国铸造协会评为“第六届全国铸造行业优秀青年企业家”;2016年2月被中共武进国家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评为2015年度“优秀企业家”;2019年2月被中共江阴市委、江阴市人民政府评为二〇一八年度“优秀总经理”。
朱陶芸女士:中国国籍,1985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至2008年就读于中央财经大学;2008年7月至2009年1月就职于公司,从事公司IPO上市工作;2009年至2010年留学英国;2011年起先后任职于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2012年10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9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陈玉芳女士:中国国籍,196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到2004年,就职于无锡压缩机厂,历任技术组主管工艺员,技术组组长。2004年至2007年9月,无锡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任技术部主管工艺员;2007年10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技术部副部长、技术部部长、技术中心副总监;2008年6月至2014年10月,担任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2016年起担任江苏省铸造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同时担任无锡市铸造协会黑色铸造专家委员会专家 。2018年起担任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分会理事。2019年起担任中国铸造协会风电铸件分会第二届轮值理事长。2019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世璋先生:195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国际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专家。从1986年起主持大型企业财务工作,1994年起担任上海大隆机器厂总会计师,1999年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通用石化机械事业部财务总监兼上海通用机械(集团)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兼财政处处长,2004年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兼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2年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上海机电工业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等职。
陈莹女士:女,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方向)博士。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教授,南京大学金融科技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首批南京大学-中国银行奖教金获得者;南京大学“我最喜爱的老师”称号获得者;南京数字金融产业研究院兼职副院长南京市区块链应用协会副会长,江苏省科技厅科技金融思想库联系人,南京大学-江苏省高科技集团博士后工作站联系人,南京大学-交通银行博士后工作站联系人,研究方向:数字金融、行为金融等。
陆文龙先生:汉族,生于1957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南京工程学院教授,中共党员。曾任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铸造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长三角压铸业联盟轮值主席,中国铸造协会压铸分会副秘书长;现任江苏省铸造学会理事长,中国铸造协会理事,中国铸造协会模具分会专家,《中国铸造装备与技术》杂志社编委会委员,江苏省机械行业高级专家委员会委员。
以上董事候选人中,包士金先生与包振华先生系父子关系,包振华先生与朱陶芸女士系夫妻关系,其他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目前,包士金先生持有公司361,884,588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03%),包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陈玉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7,549(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朱陶芸女士、王世璋先生、陈莹女士、陆文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怀刚强先生:1974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于2009年1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资金部部长助理;2012年2月至2015年11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资金部部长助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资金部负责人;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资金部副部长;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怀刚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士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5名,独立董事李东、魏思奇委托独立董事戚啸艳出席本次会议并投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0-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五、经逐项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0年11月13日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包士金先生、包振华先生、朱陶芸女士、陈玉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世璋先生、陈莹女士、陆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表决情况:
(1)提名包士金先生出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包振华先生出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朱陶芸女士出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陈玉芳女士出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王世璋先生出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陈莹女士出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提名陆文龙先生出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茹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达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第四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程序对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监事怀刚强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夏茹女士、刘喜凤女士共同组成,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具体按《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议案表决情况:提名怀刚强先生出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7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0-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拟新增3亿元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新增后,2020年至2021年度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变成为不超过6亿元。
● 本议案需经过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2020-2021年度委托理财情况说明
经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期限短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可控类银行理财产品或信托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实施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实施期内,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受托方的审慎评估,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和金额的确定,资金的调拨及理财业务合同和协议的签署等事宜,授权期限与委托理财实施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2021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2020年1月1日-10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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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2020-2021年度委托理财额度情况说明
2020年初至今,公司销售回款良好,及第三季度控股股东归还2.441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等,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公司拟新增3亿元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新增后,2020年至2021年度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变成为不超过6亿元。
(一)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3亿元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
1、委托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要求,审慎选择受托方,指定其进行理财。
2、新增委托理财额度:公司拟新增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新增委托理财实施期: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投资方式: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期限短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可控类银行理财产品或信托理财产品。
5、新增委托理财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受托方的审慎评估,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和金额的确定,资金的调拨及理财业务合同和协议的签署等事宜,授权期限与委托理财实施期一致。
(二)新增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
(三)本次新增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将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日常资金周转需求。
2、通过进行适度稳健的资金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
(四)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1、公司已组成工作小组,根据金融形势和公司闲置资金的情况适时适量地开展投资活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的产品投资及收益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8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1月13日,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已对13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注销手续。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
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1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8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30日
至2020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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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凭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未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股东可以采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3、 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4、登记地点: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朱陶芸
联系电话:0510-86157378
联系传真:0510-86157378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8号
邮政编码:214422
其他说明: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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