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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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ST金花 公告编号:2020-068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四路202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张朝阳主持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邢雅江因工作原因,未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长张朝阳兼任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章程修正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议案,已获得本次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斌 易建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股东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及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