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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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0-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12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氢能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科技”)拟向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98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为满足氢能科技的资金需要,保证上述借款顺利实施,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与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氢能科技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12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氢能科技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科技”)拟向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98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为满足氢能科技的资金需要,保证上述借款顺利实施,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与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00MA0KQMCC18;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0日;

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108国道东侧、龙

湖街以南泰凯工贸办公楼五层;

法定代表人:姚锦丽;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能源汽车及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产

业园区及配套设施的经营、建设、管理;企业孵化服务;企业管理(不含投资、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22,354.33万元,负债合计9,934.33万元,净资产12,420.00万元;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无营业收入。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0年9月30日,资产合计40,170.08万元,负债合计24,200.59万元,净资产15,969.49万元;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无营业收入。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氢能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资金需要,促进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本次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项目建设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0,469.5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127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和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美锦集团通知,获悉美锦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16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质押股份股东基本信息

(2)质押股份情况

不排除第一大股东在股票质押到期时有新的部分股票质押和部分股票解质押。

(3)本次股份质押融资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4)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6)本次股份质押为补充质押,还款来源为经营性收入。

(7)第一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主要是为满足其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目前总体质押风险可控,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

(8)第一大股东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