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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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0-06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金苍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肖海潮董事、张亚林董事、马效泉董事、惠汝太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婷婷、李爱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