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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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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0-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75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减少至6%。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汽车”或“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安”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关于所持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累计减持1%的告知函》,祥禾涌安自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11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0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来源为泉峰汽车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2020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9),公司新增股本153.24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01,532,4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2020年6月3日披露的减持计划:祥禾涌安拟自2020年6月8日-2020年12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00,000股;自2020年6月24日-2020年12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00,000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尚余2,091,900股未完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尚余8,000,000股未完成。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