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代销机构、开通
相关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部分销售机构协商一致,2020年11月2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部分代销机构,开通相关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新增代销机构及开通业务

2020年11月2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下表列示的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注:大智慧暂未开通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基金转换业务。

三、基金转换业务

2020年11月20日起,本公司将在以上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间及上述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互相转换业务。

注:本公司旗下自建TA 基金与中登(“中登”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简称)TA 基金之间及同一基金两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四、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2020年11月20日起,本公司将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以上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到各销售机构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各销售机构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为1元,投资者亦可根据各销售机构的规定约定每期申购金额。

(六)申购费率

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T+2日起(T为申购申请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过变更及终止定期定额投资的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办理以上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优惠政策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含定投)、基金转换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六、重要提示

1、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2、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各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八、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刊登的代销机构情况一览表进行查询,亦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8588进行咨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相关业务。

九、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础份额申万军工份额场内简称:申万军工(163115);分级基金申万军工A份额场内简称:军工A级(150186),申万军工B份额场内简称:军工B级(150187))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申万军工A份额与申万军工B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申万军工A份额与申万军工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申万军工份额,并终止申万军工A份额与申万军工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申万军工A份额、申万军工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申万军工A份额、申万军工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申万军工A份额与申万军工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申万军工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