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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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2020-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鹏华高铁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高铁分级,基金代码:160639;鹏华高铁A份额场内简称:高铁A,基金代码:150277;鹏华高铁B份额场内简称:高铁B,基金代码:150278)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鹏华高铁A份额与鹏华高铁B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高铁A份额与鹏华高铁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高铁份额,并终止鹏华高铁A份额与鹏华高铁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鹏华高铁A份额、鹏华高铁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鹏华高铁A份额、鹏华高铁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鹏华高铁A份额、鹏华高铁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鹏华高铁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鹏华酒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酒分级,基金代码:160632;鹏华酒A份额场内简称:酒A,基金代码:150229;鹏华酒B份额场内简称:酒B,基金代码:150230)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鹏华酒A份额与鹏华酒B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酒A份额与鹏华酒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酒份额,并终止鹏华酒A份额与鹏华酒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鹏华酒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鹏华酒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酒分级,基金代码:160632;鹏华酒A份额场内简称:酒A,基金代码:150229;鹏华酒B份额场内简称:酒B,基金代码:150230)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鹏华酒A份额与鹏华酒B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酒A份额与鹏华酒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酒份额,并终止鹏华酒A份额与鹏华酒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鹏华酒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鹏华信息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信息分级,基金代码:160626;鹏华信息A份额场内简称:信息A,基金代码:150179;鹏华信息B份额场内简称:信息B,基金代码:150180)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修改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鹏华信息A份额与鹏华信息B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鹏华信息A份额与鹏华信息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信息份额,并终止鹏华信息A份额与鹏华信息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鹏华信息A份额、鹏华信息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鹏华信息A份额、鹏华信息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鹏华信息A份额、鹏华信息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鹏华信息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关于鹏华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

并修订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出发,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将自2020年11月23日起正式生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B类基金份额增设安排

(一)指定期间的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在指定期间内新增B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并持有的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为C类基金份额。在基金管理人指定期间内,允许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自C类基金份额转入并自动赎回的基金份额为B类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本基金C类基金代码为010319,B类基金代码为010672。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相同、登记机构相同,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指定期间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0时至2020年12月22日15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指定期间提出相关申请。指定期间届满后,本基金不再接受转为B类基金份额的申请,B类基金份额注销,未选择退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继续持有原份额。B类基金份额的存续时间与指定期间相同。

(四)在指定期间内,B类基金份额不开放申购,仅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转为B类基金份额并自动赎回的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指定期间工作日(T日)提出的将C类基金份额转为B类基金份额并自动赎回的申请,以T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指定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指定期间工作日(T日)申请以将其持有的C类基金份额转为B类基金份额并自动赎回的方式退出,所得的退出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C类份额转出金额 = C类份额转出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B类份额转入份额 = C类份额转出金额 / T日基金份额净值

退出金额 = B类份额转入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以上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五)自本基金成立日起至2020年12月22日期间内,本基金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指定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无需支付将C类基金份额转为B类基金份额并自动赎回的费用,基金管理人及相关机构将保障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赎回费不会受到影响。

(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指定期间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指定期间届满后,B类基金份额注销。

二、请投资者关注指定期间相关安排并根据需要及时办理业务。

三、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

网址:www.phfund.com.cn

2.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